索引号:
公开责任部门:潞源街道
信息名称:平安建设办公室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9-05-24
发布日期:2019-05-24
内容概述:
平安建设办公室
【字号   
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

   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保障辖区公共安全。

  第二条 加强街道综治中心工作平台建设,检查、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调辖区内其他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协调推动辖区内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组织协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基层流管站日常工作,对基层流管站日常运行经费予以保障。协同公安机关,加强对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保护其合法权益,制止违法行为。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按职责分工,对本街道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辖区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协助、配合负责反恐怖主义工作的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动员和组织辖区社会力量,协助反邪教工作机构、司法机关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防范邪教活动。

   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和包案。处理信访请求,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请求的处理和信访事项办理意见的落实,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访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教育、疏导、劝返信访人。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加强对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的帮助、教育和监督。

   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面向居民、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

  十一 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五年内和解除社区矫正三年内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十二 承担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制工作。

  十三 负责办理本辖区的民兵工作,领导本辖区的民兵政治工作。

  十四 负责本辖区的征兵工作,设立兵役登记站,组织兵役登记,依法确定并报批应当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组织应征公民参加体格检查,对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进行复审。

  十五 负责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实施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负责组织、协调并监督相关机构或者人员对辖区内地下空间的行政执法工作,定期清查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发现违法使用地下空间或地下空间存在事故隐患的,通知有关部门。

  十六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按职责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十七 负责本辖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安全社区建设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十八 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洪工作。

  十九 开展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看护工作。

  第二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二十一 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管理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区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指导辖区内其他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储备、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获悉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后,向区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疏散,指挥、安排单位和居民开展自救互救,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做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引导等工作,向区政府报告事件情况。


办公电话:

传  真:

网  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胡各庄大街15号

邮政编码:101117

电子邮件:

负责人: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