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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潞源街道
信息名称:城市管理办公室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9-05-24
发布日期:2019-05-24
内容概述:
城市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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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配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街区更新,梳理辖区资源,搭建城市更新政府、居民、市场主体共建共治共享平台,调节更新活动中的纠纷。

   负责本辖区控制违法建设工作,对本辖区建设情况进行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予以制止,并按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和做好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按职权实施强制拆除、查封施工现场工作。

    第三条  协助发展改革等部门开展辖区内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辖区人口调控目标。

  第四条 开展本辖区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的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执法工作。

   建立本级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辖区内河流、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对辖区河湖开展定期巡查,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或上报区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存在的问题,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河长报告。

   建立“街长”“巷长”制,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创建文明示范街巷。

   加强对本辖区内住房租赁的日常监督管理,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居民委员会做好住房租赁相关工作。协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组织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协助实施主体做好入户调查、民意调查、宣传动员等工作,受理改造申请并报区政府审核。

   负责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动员辖区内社会单位、居民委员会、志愿者做好居民住宅区、街巷、胡同等区域内的小广告清除和市容保洁工作,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地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和扫雪铲冰工作,组织辖区占道经营整治,落实露天烧烤治理任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职责做好辖区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工作,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协助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在城市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落实本辖区城市照明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一 依法对未按规定设置、埋设入地架空线、破坏城市道路,未按规定经营、使用燃气,危害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燃气设施和地下燃气管道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或向区城管执法机构报告。参与检查辖区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和规范作业情况加强对辖区内燃气供应企业、非居民拥护安全生成状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燃气供应企业、燃气用户的管理服务信息。

  十二 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实施应急接管工作,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三 负责统筹本辖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停车执法事项,将停车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确定监督、管理人员,建立居住停车机制,指导、支持、协调开展停车自治和停车泊位共享、挖潜、新增等工作。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四 负责统筹本辖区非机动车管理工作。组织管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依标准施划非机动车位,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清理废旧非机动车等。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五 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园林绿化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由物业管理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管护生长在居住小区或者城镇居民院内的古树名木。建立本级林长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按职责分工负责护林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承担森林防火工作。发现森林火灾风险、病虫害以及损害或侵占绿地湿地林地行为,向应急管理、园林绿化等部门报告。做好野生动物造成损失情况的调查工作,对损失情况调查清楚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湿地保护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协助湿地保护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十六 做好本辖区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推进节水型社区建设,发现违反节约用水办法、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行为的,予以制止,并向区水务部门报告。

  十七 支持、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辖区内的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执法事项,做好食品摊贩备案与执法工作。

  十八 协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监督。落实清洁降尘相关任务和政策措施,配合生态环境、交通、水务、园林绿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各领域清洁降尘工作。及时调解因施工噪声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纠纷。依法对工地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污染、未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和道路运输泄漏遗撒问题进行查处。

  十九 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辖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组织落实辖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处置—反馈”的响应机制。组织辖区各单位和居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编制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投诉的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十 综合协调本辖区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指导社区做好有关事项的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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