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行政复议报告(1999-2017)

日期:2019-03-13    来源:区政府法制办

分享:
字号:        

通州区行政复议报告(1999-2017)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行政复议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权力的重要手段,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当前,通州区已经正式成为北京市的行政中心,实施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规,实现经济社会跨跃式、高质量发展,对行政复议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更好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我办对行政复议法颁行至2017年近20年来,我区办理的全部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了数据分析和实证研究,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形成本报告。

一、通州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

通州区政府法制办(以下简称“区法制办”)作为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

2004年6月,区法制办独立设置,由行政执法监督复议科承担行政复议职能。

2008年5月,成立通州区行政复议接待室,承担复议接待、办案职能。

2016年12月,区法制办增设行政复议指导科,指导全区行政复议工作。同年,行政复议接待室增编5名,编制数达到9名。

多年来,区法制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下,坚持复议为民办案宗旨,坚持实质性化解争议目标导向,着力改善办案条件,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有效化解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有力助推了本区法治政府建设。

二、历年来通州区行政复议案件分析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整体情况

截止2017年底,通州区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68件,其中,以通州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190件,占比20%;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778件,占比80%。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复议区政府案件以2010年居榜首。

二是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阶梯式逐年递增的趋势。2015年至2017年,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分别为107件、142件、180件,其总数占全部行政复议案件量的55%,超过之前16年行政复议案件的总和。

三是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难度加大。征收、拆迁、拆违和腾退类案件,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关乎重点工作推进,案件受众多、敏感度高,办案难度不断加大。

 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情况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主体

各乡镇街道(300件)、区公安分局(78件)、区住建委(74件)、区工商分局(74件)、区食药局(70件)、区交通支队(32件)、区城管执法局(30件)、区人社局(21件)、区发改委(19件)、区民政局(18件)、区规土分局(17件)及区环保局(9件)等单位为行政复议案件主要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案件类型

要求履行法定职责(144件)占19%、政府信息公开(114件)占15%、行政处罚(100件)占13%、行政强制(89件)占12%、行政许可(46件)占6%、行政裁决(40件)占5%、行政登记(15件)占2%,等。

——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

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违法建设拆除、权属确认、投诉举报、行政履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社会保障等。

——行政复议案件结果情况

1999年至2017年,区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结果总体情况为:

维持行政行为296件,占比38%;

驳回复议申请212件,占比27.2%;

责令履行职责29件,占比3.7%;

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7件,占比2.2%;

撤销行政行为,43件,占比5.5%;

撤回申请、终止审查88件,占比11.3%;

不予受理45件,占比5.8%;

补正过期33件,占比4.2%;

转送15件,占比1.9%。

其中,行政行为被维持、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的案件合计达到65.2%。

通过调解、协调,申请人撤回申请,行政争议得到化解的88件,比例为11.3%。

通过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方式直接纠错的89件,纠错率为11.4%。

三、行政复议工作亮点回顾

——主动将行政复议工作融入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为副中心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始终坚持以复议为民为根本宗旨,以讲政治为根本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注重处理好公民权利保障和公共利益维护的关系,为地区发展做贡献。全力参与运河商务区、文旅区、潞城、城市绿心、广渠路东延等征地拆迁项目。依法、积极、稳妥办好疏整促专项行动中开墙打洞治理、散乱污企业退出、“大棚房”“阳光房”整治、违法建设拆除相关案件。

——多措并举,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综合采用实地调查、谈话、府院沟通、行政调解、法制建议书等办案机制,坚持重大案件案审会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行政复议纠错和监督力度。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全市首次推行行政复议“三公开”制度,拉近人民群众与行政复议之间距离。编制《通州区行政复议工作手册》,优化办案流程,规范办案工作。建立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覆盖。

——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府院良性互动。 建立与法院间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就行政负责人出庭、办案经验交流、数据信息共享、典型案例发布、败诉案件分析、宣传培训等方面加强沟通,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类型案件,共同研究法律适用标准。

——加强依法行政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复议答复水平。把《行政复议法》、《行政案件法院司法审查报告》作为区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编制《通州区典型案例汇编》,作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教材。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就行政复议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培训指导,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法治能力。  

四、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分析

——行政机关因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合法或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而败诉的案件仍占有一定比重。

——个别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重行政效率、轻释法析理现象。

——重行政结果、轻程序公正在个别领域依然存在。

——个别行政机关预防和实质性化解争议的意识不强,效果不理想。

——个别行政机关行政应议应诉能力需要提高。

五、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依法推进副中心建设发展。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执法难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妥善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改革发展稳定、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建设。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建设。细化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加大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

——创新社会治理手段,努力在源头减少和化解争议。畅通相关利益人的诉求表达渠道并及时回应。善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调判结合实质性化解矛盾。

——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办案质量。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为契机,着力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办案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落实行政复议“三公开”制度。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强化履职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及时、全面、准确履行法定职责,尊崇法律原则和法治精神,体现公平正义。               

未来,通州区行政复议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将坚持复议为民办案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将更好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内部监督机制的独特优势,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权,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