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8〕37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享:
字号:        
(通政办发〔2018〕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网格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2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

网格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州区环境保护网格化实施方案》、《通州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工作意见》要求,规范乡镇街道环境保护网格化规范建设,发挥属地监管主体效能,提高发现问题及快速反应能力,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法治、精治、共治理念,推动环境保护精细管理效益化、规范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目标,规范环保网格化建设,逐步提高网格员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网格员队伍作用,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环保网格化工作效能。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18年底,全区专职环保网格监督员实现准入制、责任制、培训制、绩效制、淘汰制,全面落实网格员考核制度。

(二)分类建立污染源台账,实现动态更新并全部落格。

(三)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落实“六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程序、定标准)原则,按照“三清楚、三到位”(负责区域清、污染源底数清、工作职责清;日常巡查到位、工作履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求实现网格巡查全覆盖。

(四)加强环保网格化管理水平,切实提升网格化监管能力。

(五)实现环保网格化规范建设并切实提高网格员问题发现能力和乡镇街道问题处置效率,集中解决一批环境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工作保障

1.成立网格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明确网格员责任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开展技能培训、网格化平台的升级、完善及专项任务下派、网格任务完成情况统计、乡镇街道网格任务完成成效评估、组织网格任务抽查复查和交叉检查,会同属地对网格员进行绩效考核和末位淘汰;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各乡镇街道环保网格化工作进行测评。

各乡镇街道对所属网格员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全员全时在岗,负责污染源落格定人、乡镇街道自行任务下派、网格员发现问题上报和自处置,对网格员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抽查、进行绩效评定、廉政教育和监督,会同区环保局对网格员进行绩效考核和末位淘汰。

2.落实工作保障。各乡镇街道加快落实环保科建设,单独设立环保科,确保3名以上编制内工作人员,合理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完善环保科工作机制,明确人员职责,对网格环保监督员实施集中管理,合理安排办公场所和交通工具,保障环保网格化工作正常开展,对接区环保局相关职能,提高环保网格工作效能。

1)办公场所保障。各乡镇街道按照扩招及补录后名额,固定匹配且独立的办公场所,确保人人有工位,配备必要的办公室设备、检查和取证工具、档案保管场所,有条件的安排倒班场所。

2)巡查工具保障。结合辖区面积、污染源数量和分布、检查岗人数,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多种渠道解决或配置巡查、检查交通工具。配备必要安全保障用品,保障网格员巡查、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3)福利待遇保障。增强网格员归属感,各乡镇街道结合属地实际,将环保网格员队伍纳入党、团、工会组织,解决网格员就餐、补贴及相应福利问题。建立健全人员加值班、交通补贴、高温补贴、年终奖励等相关制度,切实保障网格环保监督员权益。

(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管理机制

1.网格员工作职责及范围

专职网格环保监督员负责对网格内污染源发现、落格、更新、日常巡查、问题检查、监督整改、整改复查及协助检查,“散乱污”发现、“查扬尘、查街面、查散煤”落实、污染预警检查落实、热点网格核实、考核站点周边巡查、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等。

2.网格员绩效考核机制

1)建立网格员层级管理制度。按照网格化工作要求,设置网格员队长及副队长职务,网格员队长在环保科的监督及管理下,负责对各小组长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行交叉检查、进行绩效判定。各乡镇街道按照污染源分布情况,自行划分网格员工作小组,副队长为小组长。小组长系所辖网格第一责任人,负责网格员落格和污染源落格,负责督促网格员按要求开展网格内污染源巡查、检查,并对网格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判定网格员工作绩效,接受属地及区环保局对网格内工作进行抽查及交叉检查。

2)建立责任落格机制。各乡镇街道网格员按照综合管理岗和检查岗人数比例不低于15设置,确保有充足人员开展网格巡查和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岗人员应按照巡查要求在责任网格内开展工作,落实职责。综合管理岗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工作材料。区环保局定期通过环保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使用统计、“环保通”手持终端权限设定及登陆情况对网格员岗位设置及实际在岗人员进行考核,对所辖污染源落格、动态更新情况、网格员在岗情况、工作时长落实情况、巡查频度、覆盖率等进行考核。

3)建立网格员工作计分机制。对污染源巡查三性、污染源巡查到位情况进行计分考核。对污染源有效落格及更新、有效发现问题、有效整改问题、有效消除污染、提供有效线索协助完成处罚或移送进行加分。对污染源落格错误、遗漏、更新不及时,应发现而未发现被环保督查办、环保部督查、交叉检查发现、媒体曝光的,对问题整改不彻底、不真实被督查或交叉检查发现,对上报整改情况不及时,同一问题一个月上报3次以上而未有效整改,巡查漏点漏项、巡查覆盖不全、时长不够等进行减分。加分及减分分开计分,上不封顶下不设底,每月按计分情况进行属地排名,排名情况及加减分情况作为绩效评定依据。

4)建立差别化绩效工资机制。按照网格队长、小组长、网格员分级负责制,实施绩效工资差别化管理,按乡镇街道综合评定与计分考核46计。网格员每个月出现2次上级交办问题而未发现的扣减绩效工资10%,每增加1个问题,扣减绩效工资5%,直至绩效工资扣完为止;小组长所负责小组内出现连续3个月排名后3位网格员的,扣减职务工资和10%绩效工资;队长每个月出现3次以上上级督查交办问题、交叉检查问题3次以上而网格员没有发现的(企业复杂问题除外)扣减职务工资及20%绩效工资。

5)建立网格员末位淘汰机制。自10月起,网格员工作计分连续3个月镇内排名后三位的进行警告,仍出现连续2个月镇内排名后三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环保通”使用连续两个季度达不到规定企业巡查覆盖率及网格巡查覆盖率的进行警告,仍出现连续2个月不达标的或发现问题有效性不足80%的,解除劳动合同。被企业、群众及其他网格员举报有涉嫌违反廉政问题或向企业及被检查对象推销、指定环保产品、污染防治设施,由乡镇街道环保科负责调查,经查证属实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明确管理要求,夯实工作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网格环保监督员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属地实际情况细化网格环保监督员日常管理、污染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网格化监管能力。

1.污染源管理。在精细化管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污染源管理要求,结合各乡镇街道工作实际建立污染源更新、巡查、管理要求。

1)污染源管理台账。结合精细化精管工作要求,在现有污染源管理台账的基础上,完善细化台账,并实时动态更新。原则上每月报送一次辖区污染源管理台账,保障全部污染源信息准确。11月底前,完成网格内各类污染源情况更新及落格建档工作,实现一格一册,一源一档工作

2)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围绕精细化管理要求及污染源属性,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按照重点污染源(市环保局每年发布的重点监管企业)、特殊污染源(信访反映强烈、受到行政处罚、督查出现问题的企业)和一般污染源进行监管。重点污染源每周至少巡查一次、特殊污染源每半月至少一次、一般污染源每月至少巡查一次。11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设及划分。

3)切实做好网格化建设工作材料的管理,按照污染源台账、一厂一档、日常检查、人员管理、文书文件、数据统计等分类建立规范的工作档案,并按照要求统一式样、内容、封面、目录、装订。建立管理责任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确保标准规范、保管妥当、查阅方便。

2.人员管理。完善环保网格化工作方案,加强人员管理明确各级监管主体工作要求,共同落实环境监管职责。

1按照全区网格的划分,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将网格环保监督员按照落格定责的要求,进行网格划分,明确责任人及责任区。11月底前根据所有到岗人员进行网格员落格情况更新。凡出现人员落格情况变更时,应及时报区环保局备案。

2)明确巡查范围和频率。各乡镇街道应当进一步明确网格监管责任人,在目前多人多格分组的情况下,进一步细化责任到人。网格员应对责任网格内不间断进行巡查。确保每月网格巡查覆盖率不低于90%。明确网格员每日检查上报数量,在完成规定工作的同时,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和处置能力。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进一步细化完成人员责任落格及巡查范围和检查频率。

3)合理设置人员比例。各乡镇街道按照队长名额设置的原则,选拔队长、副队长,坚持注重实干、业务立足的原则,按照岗位职责落实工作。待全部人员到岗后,内勤人数及外勤人员比例不低于15,优化人员结构类型,保障“格有人管,源有人查,问题及时上报、进展明了”。11月底前完成在职网格员岗位合理分配及队长等职务设置。

4)严明纪律。各乡镇街道应当定期开展网格环保监督员廉政教育。引导网格环保监督员规范履职、文明检查,自觉维护网格环保监督员队伍整体形象。定期开展教育、警示、廉政谈心谈话以及提醒活动。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排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网格员廉政监督,严禁网格环保监督员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一旦发现举报,查证属实,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监管平台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环保网格分中心平台使用工作,充分发挥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做到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加强督查指导,定期对环保科平台使用情况及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反平台使用管理规定及规范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完成监管平台管理办法,指定专人按时进行平台案件办理。

(四)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监管主体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办法、时间节点、责任人等,健全问题移送移交工作机制,确保环境问题从发现到整改完成闭环管理且全部留痕。

1.细化流程

1)网格化工作办公室工作流程。11月底前完成网格化办公室职责、人员分工、问题收集、案件转办、人员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流程清晰、实用性强。

2)各乡镇街道环保科工作流程。11月底前完成案件接收、案件移送、日常检查、问题整改、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工作流程,从利于工作开展的角度,切实加强工作落实的监督,推动环保网格化工作流程规范化。

3)网格环保监督员工作流程。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明确细化管理岗及检查岗工作流程,明确发现问题上报、接收任务处置、专项行动配合等工作流程,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2.工作履职

1)网格环保监督员工作履职。全区网格环保监督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网格环保监督员工作证后上岗履职。参加检查的网格环保监督员不得少于2人,充分做好工作准备。工作期间统一着制服,不得混搭。严格按照网格员文明行为规范管理办法进行。接到处置任务后,应2小时内回复相关情况。检查前,出示工作证件,告知检查内容,按照检查要求逐项检查,留存工作证据,并实时通过“环保通”进行上报。发现存在环境不当行为的,应当场予以纠正,告知限期改正;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固定证据,看护盯守,并通知乡镇街道及区环保局派驻乡镇执法组进场查处。

2)派驻执法组网格化工作履职。指导乡镇街道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网格环保监督员进行业务指导及考核管理,针对辖区所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协助乡镇街道落实工作。

3乡镇街道网格化工作履职。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及网格化工作责任,合理安排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落实工作,配合执法组开展环境监管工作。根据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网格化工作调度会,原则上科室负责人每周应召开一次的工作调度会。主管领导每月至少听取一次环保网格化工作情况汇报。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乡镇街道根据辖区污染源分布及管理要求等情况,每半年提出一次培训需求,由区环保局汇总后根据情况,组织开展培训,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切实增强培训效果,提升网格环保监督员发现问题能力和责任意识。

1.乡镇街道应当建立自行培训计划,适时开展自行培训工作并保留相关工作档案。可根据辖区污染源特点,申请区环保局针对重点工作开展培训。全年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培训率达95%以上。培训要目标突出,以实用为导向,重点要包括:思想政治、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环保业务知识等内容,不断提升网格环保监督员的工作能力。每年12月底报送下一年培训计划。

2.区环保局根据各乡镇街道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培训。

3.每半年进行一次网格员能力测试。对于成绩不合格的人员,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加强各级监管主体培训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落实工作职责。

(六)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履职到位

充分发挥网格化工作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环保督查办监督职能,加强工作落实、人员履职、问题整改、交叉检查等工作的监督力度。将各乡镇街道环保网格化工作开展纳入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切实提升责任意识。

1.充分借助区委区政府环保督查办力量,不定期检验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

2.开展交叉互查。区级互查采取随机形式,由网格化工作办公室,抽取各乡镇街道的监督人员和监督对象,开展为期一周的跨辖区检查,每月5日前汇总相关问题,报请相关领导审阅后,转办至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应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情况跟踪报告机制。镇级互查由乡镇街道自行组织。网格化工作办公室11月底前完成交叉互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

3.各乡镇街道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开展自查自纠,充分发挥监督作用。11月底前完善内部自查自纠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网格化工作办公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网格化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网格化工作会议,通报网格化执行情况,形成网格化工作专题报告报主管区长。2019年起网格化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七)科技助力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积极推动落实“互联网+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化监管水平,充分利用现有环保信息系统平台,拓宽问题发现渠道,注重务实,深挖潜力,提升科技和大数据监管水平,提升效率。

1.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拓宽问题发现渠道,精准锁定问题点位,充分利用雪亮工程、高杆视频、热点网格平台、大气监测系统、工地扬尘在线系统、社会办网格系统、12345举报线索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判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

2.结合辖区实际,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将搬迁企业、已闲置厂房、已清退养殖小区、种植大棚、废品回收场所、持续大门紧闭场院等信息进行共享,建立大数据监管新模式。

3.20193月底前完成环保网格化监管平台及“环保通”优化升级,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规范建设是一项抓基础、夯基层的工作,有利于环境保护网格化队伍充分发挥效能,促进乡镇街道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真正“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把环境保护网格化规范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要做好工作落实,积极调动、全力保障。尤其是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更大的支持,确保环境保护网格化规范建设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充分落实职责,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网格化建设的支持和重视,力求在环境保护网格化工作上取得更好成绩。

(三)勇于创新。环境保护网格化规范建设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等诸多攻坚行动的重要保障措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前的环境形势、工作目标以及工作任务,以勇于创新,大胆尝试、稳中求进为原则,充分发挥监管主体作用,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升环保网格化队伍的整体履职能力,树立良好形象,为改善北京城市副中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相关解读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