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通州区委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8-09-18   文章来源: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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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基本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通州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实行全面领导的行政机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是由区委办、组织部、纪委、宣传部、文明办、统战部、研究室、政法委、保密办、团委、妇联、机关工委12个部门组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82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27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82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8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3.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项目支出51938.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60.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5%;农林水支出1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2%;住房保障支出408.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7%;公共安全支出156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26.8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交通运输支出193.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582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增加33500.32万元,增长135.24 %。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22593.97 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8666.06万元,增长62.22%。主要原因:增加组织部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经费。

“宣传事务”(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5781.72 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015.06万元,增长108.98%。主要原因:2017年增加宣传及创建文明城区等经费。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2017年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2017年支出0万元。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333.5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4.9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8.48万元减少53.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9.6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9.63万元。主要原因:出国经费年初没预算,都是追加预算;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西班牙、英国、爱尔兰执行国际人才交流合作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9.63万元。(统战类因公出国境组团数2个,累计人次26人次,费用39.85万元,不计入三公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10.3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3.66万元减少23.34万元。主要原因:八项规定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日常加班误餐、组织活动工作用餐及少量接待用餐。公务接待36批次,公务接待110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5.0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74.82万元减少39.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7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9.7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6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8万元。2017年实有公务用车6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529.7万元, 比上年减少146.8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履行财经纪律,节俭开支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数填0)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5.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148.16万元,其中:汽车64辆,1415.96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50.8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等12个部门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评价项目 5 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 2.3  %,涉及金额 14658.3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预算编制较为合理,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统计,评价级别为“良好”(75-90分)的项目  5  个。

二、2017年度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基金(第一批、第二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通州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魅力、实力、活力、和谐、幸福”的新城建设,打造北京城市副中心,经通州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通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总指挥部、创建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城办” )为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工作行动方案(2012-2017) 》的通知,区文明办 2013-2016 年陆续开展了创建 “全国文明城区” 的工作。为保证创城工作顺利进行,实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区的决战决胜,并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2017年继续开展实施全国文明城区创建项目。项目资金主要应用于创城办机构保障、创城实地考察、材料审核、创城志愿服务、创城诚信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区创建、问卷调查及创城宣传八项工作。

2.项目资金情况

(1)经费预算情况

该项目预算下达资金1653.30万元,其中创城办机构保障专项经费279.88万元、创城实地考察专项工作费用237.18万元、材料审核专项工作费用 7.8万元、创城志愿服务专项工作费用200万元、创城诚信建设专项工作费用93.34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区创建专项费用141.26万元、

问卷专项费用292.75万元、创城宣传专项费用 401.09万元。

(2)经费执行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支出1646.03万元,结余专项资金7.3万元已退还财政部门,资金支出进度为99.56%。其中,支付创城办机构保障专项经费280.90万元,创城实地考察专项工作费用237.18万元,材料审核专项工作费用8万元,创城志愿服务专项工作费用199.59万元,创城诚信建设

专项工作费用93.35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区创建专项费用141.19万元,问卷专项费用292.75万元,创城宣传专项费用393.07万元。

3.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项目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此项目为一般延续性项目,2013、2014、2015、2016年陆续开展了相关工作。2017年,为保证本年度创城工作顺利进行,实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区的决战决胜,并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年度工作安排,区文明办申请此项目,并报请区政

府审批通过后,具体执行。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2017年度,按照《北京市通州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工作行动方案(2012—2017)》(京通发〔2012〕22 号)《全国文明城测评体系(2017 版)》及《通州区 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意见》(通创城〔2017〕1号)等文件精神, 完成第一批、 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区建设, 顺利通过 2017年全国文明城区复检标准,各项事业的发展正在逐步提升,

符合创城对于未成年人、实地考察、宣传等的工作要求。营造浓厚的创城工作氛围,提升群众对创城的知晓率及支持率,形成各项常态工作机制,顺利通过 2017 年的中央测评。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考评得分 81.10 分,其中,项目决策 11.34 分,项目管理 23.48 分,项目绩效 46.28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

(三)存在问题

该项目开展前的调研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提供资料未能充分体现如何完成全国文明城区评选的关键任务。

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和工作时间安排应进一步细化;项目产出效果指标描述较为宏观,可衡量性要进一步提高。

预算申报中子项目支出内容未按经济分类统筹,不利于准确核算支出分类明细,也不利于统筹管理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与预算存在不一致现象,体现预算测算不够准确。

部分项目绩效成果展现不充分,个别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缺少细化支撑资料。

(四)建议

1. 建议进一步加强前期调研,依据部门职能、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制定年度计划,科学合理制定实施内容,以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

2. 提高绩效意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完善绩效申报资料,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指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增强可衡量性。

3. 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合理测算预算内容,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预算调整程序,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及时履行申报、审批流程,强化预算约束。

4. 加强总体规划、顶层设计,制定细化的总体实施方案,合理组织、明确分工,统筹协同有序推动项目实施;完善实施方案,明确进度控制,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细化各方责任,完善过程监管。

5. 完善项目实施过程中绩效资料的收集和规整,全面展示项目绩效。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附件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九: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