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通州区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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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发〔2018〕8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8年通州区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2018年是北京城市副中心进入发展新阶段的关键年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迁入标志着副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从集中力量“抓建设”进入到建设和发展“两手抓”的纵深推进新阶段。围绕强基础、补短板、疏功能、促发展、优环境、惠民生等方面,全市的支持将进一步聚焦,力度会更大,重点项目建设将从广度向深度延伸,投资将在千亿规模稳步增长。为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全区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确保完成2018年各项任务目标,现将《2018年通州区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全面落实责任

各重点工程项目单位要加快项目推进,加快完善设计方案,切实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各投资审批部门要向前站一步,按照“谁办理、谁协调”的原则,做好审批服务工作;主管单位要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按照“谁分管、谁推进”的原则确保工程进度;属地政府做好项目的全过程服务保障,协调推进征地拆迁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调度,有序高效推进

一是加强调度,各单位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坚持每月调度,狠抓开工率。二是严格倒排工期,强化目标管理。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重点工程计划进度安排,组织项目单位按照倒排工期的原则细化工作目标,按期落实。三是聚集优势资源,做好政策保障。抓住公共服务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契机,各部门要抓紧完善道路、停车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及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前期各项基础工作,提高项目广度、深度和成熟度,推动项目开工建设。

三、保障项目资金需求,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抓住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倾斜政策,全力争取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同时,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在用好用足政府投资的基础上,要加强新政策、新文件的学习应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副中心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建设,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副中心建设提供资金支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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