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布公告。在区政府官网及环保局官网及时发布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二是召开会议。组织各乡镇、街道召开会议,传达部署建设单位如何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三是制发指引。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制定了《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作为日后指导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的宣传材料。2017年以来,通州区环保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许可事项共计99项,按照新规定,下一步将围绕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