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花园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1-08 16:36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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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花园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目的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提出“一个城市的预期就是整个城市是一个大公园,老百姓走出来就像在自己家里的花园一样”的城市建设新发展理念,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布局,助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花园城市建设,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花园城市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2.《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3.《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

4.《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

5.《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水务发展与水系建设规划》;

6.《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

三、制定过程

区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8月15日草拟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花园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8月30日、2022年11月15日就《实施方案》向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委等18个相关部门进行了征求意见,根据反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并请区司法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按程序于2023年2月9日经区政府专题会审议,2023年9月27日经区委常委会审议,最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发布。

四、主要内容

花园城市实施方案主要阐述了花园城市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方面内容。《实施方案》综合副中心现状问题、上位规划、重点领域发展方向等方面,在人居环境、生活服务、生态环境3个方面,提出6个领域21项主要指标,并规划2025年、2035年建设目标值。《实施方案》以副中心花园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及目标为基础,形成4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并从统筹协调、政策指引、机制创新、资金保障、参与机制、治理效能等方面提出6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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