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印发《通州区科普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通州区科普能力建设,促进科普服务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提升市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科普法》《北京科普条例》《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北京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通州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通州区科普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原则
(一)坚持公益属性,明确科普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标准,科普方向不偏、支撑服务科技创新标准不降。
(三)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基础,力求接地气、可操作、易执行。
三、主要内容
(一)《办法》的总体架构
《办法》共七章、二十三条,即:总则、申报、命名、运行、管理、服务、附则。
(二)《办法》的具体内容
1、总则部分:共六条,主要提出了文件制定的目的意义、法规依据、适用范围,设置场馆类、自然资源类、科技企业类、研发与传播类四种类型,明确区科普基地的管理机制;
2、申报部分:共六条,规定了申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同类型基地的具体要求,采用街道乡镇、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两种方式推荐申报,每年组织命名,有效期满进行复核;
3、命名部分:共两条,明确了基地申报评审由三家单位组织,采用形式审查、会议评审与实地踏勘结合方式,经公示无异议后命名,一次命名3年有效;
4、运行部分:共三条,规定了区科普基地应当履行的公共开放、服务责任,开展科普工作的要求,明确了基地应定期进行工作报告;
5、管理部分:共四条,明确了命名单位的监督指导职责,街道乡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于区科普基地的属地化管理、日常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后的整改处置,列明了8项退出条款;
6、服务部分:共一条,提出了促进区科普基地发展的相关举措;
7、附则部分:共一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2022年6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