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城市副中心重大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副中心工委发〔2021〕9号)

日期:2021-04-16 02:58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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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副中心工委发〔2021〕9号)中共北京市委城市副中心工作委员会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城市副中心重大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一、2021年行动计划编制背景及原则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为不断提高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快重大工程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在计划编制过程中,坚持把行动计划作为落实城市副中心核心区控规和“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手段和项目支撑,系统推进各领域建设;坚持高质量发展,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要求,打造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更加突出绿色发展,将绿色理念融入城市建设的各个环节,打造可持续发展新优势;更加突出协同发展,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桥头堡。

二、2021年重大工程具体安排

2021年集中推动161项城市副中心重大工程,其中:计划新开工72项,续建89项,力争当年完工39项。161项城市副中心重大工程共涉及四个领域:一是基础设施领域65项。计划新开工31项,续建34项,力争当年完工13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增强对外交通通行能力,建设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提升能源保障水平等。二是民生改善领域54项。计划新开工17项,续建37项,力争当年完工14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快学校、医院等优质教育医疗资源转移,打造精品文体设施,加快家园中心建设,完善绿化系统布局等。三是产业领域33项。计划新开工20项,续建13项,力争当年完工9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快构建与主导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承接引进符合城市副中心发展定位的总部企业,发挥好环球主题公园领头羊作用等。四是行政办公领域9项。计划新开工4项,续建5项,力争当年完工3项,主要任务包括有序推进行政办公区二期建设,着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等。

同时,按照滚动发展思路,2021年安排重大工程储备项目106项。

三、保障措施

为实施好《2021年北京城市副中心重大工程行动计划》,提出四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夯实前期工作。推动建设单位加快申报各项前期手续,相关审批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指导。二是加强成本管控。严格把控建设规模,切实控制工程单价水平,严格履行重大变更决策程序。三是统筹资金保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按照现有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市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合理安排资金时序,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加大对城市副中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额度。四是加强协调调度。城市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加强统筹调度,充分发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工程推进、征地拆迁四个工作专班作用;各主责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统筹和管理职责;经开区要加强台马地区项目统筹调度,加快推动投资落地;通州区要加强区属项目统筹调度,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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