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通州区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17号)

日期:2019-09-02 10:12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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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通政办发〔2019〕17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建设背景与现实条件

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通过化解行政争议实现自我监督纠错机制,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晴雨表和助推器。规范化建设,不仅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也有利于从中发现行政执法、社会治理与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痛点、赌点和难点,倒逼依法行政,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意义重大。我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通州区被确定为副中心以来,大规模的征收拆迁、疏整促专项行动引发复议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要求通过规范化建设提高复议办案质量,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二是,适应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复议体制改革的需要。我们初步统计,改革后,本区受理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将增加1.5倍,复议规范化就是要着力构建区别于行政诉讼的复议体制,更好发挥行政复议的特点和优势。

三是,我区复议规范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如复议接待室实现迁址,为空间规范化创造了条件;我区推行行政复议“三公开”制度,制度机制和办案流程已经比较完善;委托专家团队所做的规范化建设课题研究成果已经初步完成。

   二、关于《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强调了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意义。

第二部分:关于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提出通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使得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工作流程更加科学,工作力量显著增强,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复议权威性公信力不断增强,行政复议优势更好发挥,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始终走在全市乃至全国前列。规范化建设应当坚持复议为民、依法实施、与时俱进、高标准建设等原则。

第三部分到第五部分:从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到复议决定的作出和执行,提出了行政复议工作流程规范化应该达到的标准。

在案件受理环节,明确要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托镇街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分中心,方便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规范申请材料接收核查与登记,努力促成案前化解,积极受理复议申请,规范案件受理后程序,建立健全受理流程查询机制等。

在案件审理环节,明确行政复议要坚持全面审查的原则。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和方式,实行“简繁分流”工作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谈话、专家论证、案审会、听证等方式审查行政复议案件。规范了行政复议答复、调查取证工作。同时明确要坚持把行政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积极运用行政调解化解争议。

    在复议决定的作出和执行环节,明确要依法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相统一,经得起司法审查和社会公众的检验。提出决定书要重视说理性,保证文书质量。规范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送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履行情况的反馈监督机制,确保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履行。规范行政复议档案管理,全部实现复议档案信息化、电子化。

   第六部分,关于行政复议的6方面的制度机制建设。即实行行政复议依法请示报告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全面实行“行政复议三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建立法治建议书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法宣传培训机制等。

第七部分,关于夯实行政复议的保障工作。提出要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按照司法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要求,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条件;

加强行政复议财政经费保障。

     第八部分,关于组织领导。要求全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来谋划推进。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考核与监督,确保规范化建设成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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