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下达我区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0万元,现将分配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具体安排见附表)
公告时间: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
监督电话:010-12317
通州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10-81588982
通讯地址: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76号
附件:通州区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入库项目表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
附件
通州区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入库项目表
填报单位(公章):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填报人: 张真真 联系电话:81588982 填报日期:2025年 5月6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二级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
项目预算总投资 |
资金来源(计划) |
项目规划年度 |
是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
是否资产收益 |
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 |
年度总体目标 |
项目受益总人口数 |
其中直接受益人口数 |
项目主管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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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村 |
财政衔接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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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州区漷县镇龙庄村香油生产加工产业项目 |
产业发展 |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漷县镇 |
龙庄 |
项目建设内容:购置香油生产加工设备,与镇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生产香油,获得来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固定收益。补助标准:30万元。 |
31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
30万元 |
1万元 |
2025年 |
是 |
是 |
一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合作期内村集体每年获得集体收入3.5万元;二是促进产业发展,合作社向有需求的村民提供香油生产技术指导,带动整村产业发展;三是促进就业,香油生产所需工人优先从本村选择,可提供临时性就业岗位2个。 |
年收入 3.5万元 |
930人 |
2人 |
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
朱新亮 |
81588982 |
2 |
通州区漷县镇前尖平村传统豆腐生产加工产业项目 |
产业发展 |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漷县镇 |
前尖平 |
项目建设内容:购置传统豆腐生产加工设备,与镇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生产传统豆腐,获得来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固定收益。补助标准:30万元。 |
32.1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
30万元 |
2.1万元 |
2025年 |
是 |
是 |
一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合作期内村集体每年获得集体收入3.5万元;二是促进产业发展,合作社向有需求的村民提供豆腐生产技术指导,带动整村产业发展;三是促进就业,豆腐生产所需工人优先从本村选择,可提供2个临时就业岗位。 |
年收入 3.5万元 |
503人 |
2人 |
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
朱新亮 |
81588982 |
3 |
通州区漷县镇小香仪村农产品加工产业项目 |
产业发展 |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漷县镇 |
小香仪 |
项目建设内容: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与镇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由合作社利用设备经营农产品加工及自然教育研学,获得来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固定收益。补助标准:30万元。 |
31.2137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
30万元 |
1.2137万元 |
2025年 |
是 |
是 |
一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合作期内村集体每年获得集体收入3.5万元;二是促进产业发展,合作社向有需求的村民提供烘焙相关技术指导,带动整村产业发展;三是促进就业,农产品加工及教学研究所需工人优先从本村选择,可提供3个临时就业岗位。 |
年收入 3.5万元 |
455人 |
3人 |
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
朱新亮 |
815889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