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废止《北京市通州区推动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通市监发〔2021〕16号)意见建议的通知
按照《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废止《北京市通州区推动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通市监发〔2021〕16号),现就废止事宜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及提出意见方式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
(二)提出意见方式
1.意见反馈渠道:tzscjgjbzhk@bjtzh.gov.cn
2.其他说明:提出的意见需详细列举意见理由及依据。提出意见的单位、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并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
二、意见处理程序
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内提出,我们将采纳合理化建议,并最终决定是否废止《北京市通州区推动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通市监发〔2021〕16号)。
三、本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滨惠北二街五号
邮政编码:101100
联系电话:010-69512252
附件:附件:京通市监发〔2021〕16号 北京市通州区推动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