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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406期
通州公安分局在侦办一起案件中,依法扣押电动自行车四辆,经工作无法查明持有人,现予以公告招领。请电动自行车原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件,与办案民警联系办理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之规定,予以依法处理。联系电话:81593156。电动自行车特征如下:
1、电动自行车特征:两轮电动自行车,黑色,无电池,车辆后侧有送外卖的支架。产品型号:TDT056Z。


2、电动自行车特征:两轮电动自行车,黑色好迪品牌电动车,车辆型号:TDT101Z,制造年月:2022年7月。


3、电动自行车特征:两轮电动自行车,友邦牌电动车,灰色,无电池,型号TDT019Z。


4、电动自行车特征:两轮电动自行车,黑色建本品牌电动车,车辆型号:TDT008Z,制造年月:2022年7月。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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