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我局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对审计发现问题的人员进行了核查。经查,孔金龙原单位北京瀚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为其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涉嫌骗取失业保险金和临时价格补贴,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相关要求,责任人应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
我局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通过向责任人发送告知短信、拨打电话、寄送《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告知函》等多种方式通知责任人退还待遇。截至公告发布前,责任人仍未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书面告知未成功送达的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孔金龙,现以公告送达方式进行告知,请责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25449.44元,其中失业保险金23031元,医疗个人账户2418.44元,请通过网银或到银行柜台或者现场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账退回。
失业保险待遇退款专用账户:
户 名: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账 号:0200053309014431632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运河迎宾支行
行 号:102100005331
备 注:退回时请备注退款人姓名及退款事由
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须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前向经办机构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限期未退回人员,将进入稽核环节,出具《责令退回决定书》,收到决定书仍未退回的,将按规定程序进行依法追缴;如存在欺诈、骗保等情节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经办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4号楼4层4003室
联系电话:010-69516178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