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4-01-19 09:31    来源: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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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中心发改(核)〔20241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核准的请示》(住保文〔20245号)收悉。根据市规划自然资

源委通州分局《关于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通] 初审函〔2023〕0058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实施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一、土地前期开发

(一)建设地点:通州区老城范围。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40.52公顷。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37.72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二类居住、其他类多功能、教育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和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 设,土地前期开发完成后,回迁安置房地块先行组织供应,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

二、回迁安置房建设

(一)规划用地:位于FZX-0306-6037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的具体用地四至、用地面积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地上建筑控制规模为3.8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及配套。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估算为560055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市通州区

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筹措解决。

四、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 份,请项 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 殊情况需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五、本批复有效期 2 年。

六、回迁安置房建设请进一步向规划部门落实规划建设方 案,在项目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回迁安置房年度投资计划。该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建设项目,请按有关规定单独办理立项手续。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112

(联系人:田栋;联系电话:89555848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单位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112348444737P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工程勘察

345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工程设计

1149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026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安置房建筑工程及是室外工程

23839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76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

58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

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建筑设备

363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

重要

材料

钢材

185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

水泥混凝土等

37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

其他

拆迁评估

315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拆迁服务

377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征地费

17587

核准

拆迁费

386624

核准

其他费

102555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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