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回魏东岩等10人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日期:2023-12-07 14:17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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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我局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对审计发现问题的人员进行了核查。经查,魏东岩等10人在享受失业补助金时间段内又补缴了社会保险费,导致待遇享受与社会保险补缴月份重合,按照《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就字〔2020〕70号)等文件要求,责任人应退还重合时间段的待遇。

我局失业保待遇经办机构通过向责任人发送告知短信、拨打电话、寄送《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告知函》等多种方式通知责任人退还待遇。截止公告发布前,仍有部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未退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书面告知未送达的魏东岩等10名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现以公告送达方式进行告知,请责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款金额详见下表。

    退款信息查询:请您登录“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app,点击“微服务”,点击“个人办理服务”,进入“失业补助金和生活补助”,在“补助金退款”页面,查询需要退回的补助金(含价格临时补贴),若未查询到退款信息,请致电通州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电话:010-69516178。点击“退款”,按照系统显示退款银行账号信息,通过网银或到银行柜台进行失业保险待遇转账退回。

失业补助金退款专用账户:

户    名: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账    号:0200053309014431632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运河迎宾支行

行    号:102100005331

备    注:退回时请备注退款人姓名及退款事由

通州区失业补助金违规领取人员名单及金额明细

序号

身份证号

姓名

退款金额

1

110***********273X

魏东岩

5280

2

110***********7860

王荣荣

592

3

130***********1234

杨金磊

6224

4

130***********0923

敦溟洋

4224

5

210***********1622

蒋斌

8846

6

220***********1613

张志明

592

7

230***********0513

朱宏威

592

8

230***********0816

管维剑

592

9

460***********4111

颜仕云

592

10

620***********6851

汪刚

7040

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须自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向经办机构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限期未退回人员,将进入稽核环节,出具《责令退回决定书》,收到决定书仍未退回的,将按规定启动司法程序进行依法追缴;如存在欺诈、骗保等情节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经办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4号楼4层4003室

联系电话:010-69516178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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