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1115)

日期:2023-11-15 10:31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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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

处置通报

近期,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7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双京府(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张鱼夫)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瓜鲜汇(北京)生鲜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瓜鲜汇)

存在后厨环境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成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贝赛斯)

存在食品加工操作间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北京德全成达商店(姚德全)(招牌名称:羊蝎子铁锅柴鸡)

存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玲珑有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哈尔滨扒肉馆)

存在食品加工、贮存场所环境脏乱,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北京玲珑有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土豆粉请就胃网红肉蛋堡)

存在食品加工、贮存场所环境脏乱,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玲珑有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湘怡火锅毛血旺)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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