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光大财富管家(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撤销

日期:2022-12-05 10:22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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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光大财富管家(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案已经调查终结, 现向光大财富管家(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王涛、赵洋、张建春、倪培、北京企航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融信光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如下: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京市监通稽查许撤字2022〕133号

当事人:光大财富管家(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9MA005JGJ3C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伟卿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堤东侧运潮减河南侧交汇处14号楼2层

    2022年1月28日、2022年8月19日,张伟卿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你(单位)未经张伟卿同意冒用其身份信息于2016年8月24日、2017年8月4日取得变更登记。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光大财富管家(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2016年8月24日将张伟卿作为监事的备案;撤销2017年8月4日将张伟卿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登记,将张伟卿作为执行董事和经理的备案。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不交回的,本局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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