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意见函
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金融办:
我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要求,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取得公司登记工作,为避免撤销公司登记对贵单位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现向贵单位征询撤销冒名登记的意见。请自收到本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撤销冒名登记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 侯健 联系电话:69571916
邮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光华路张家湾市场所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09 月 06日
撤销冒名登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