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

日期:2020-07-22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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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8年,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优抚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建立了义务兵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义务兵优待标准由每人每年3.06万元提高到3.8256万元;年内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资金7303万元;元旦、春节期间市、区领导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活动,慰问金总额775.52万元。

【义务兵优待工作】  “八一”前夕,为2016年—2017年度义务兵发放优待金1687.0896万元。收到部队或安置办转来的通州籍义务兵优秀士兵受奖通知书117份,个人三等功3人,三等功每人奖励5000元,优秀士兵每人奖励1000元,发放奖励金13.5万元。

【优抚对象医保政策落实】年内,为1096人次优抚对象减免医药费307万元;为784名优抚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41名享受原公费医疗待遇的一至六级伤残军人缴纳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优抚对象集中供暖补助】  12月中旬,向优抚对象按照发放2018年—2019年采暖季补助费225.85万元。

【优抚对象数据核查】  2018年,对全区优抚对象进行入户核查,上传核查照片及扫描身份证,核查率达478.84%,超额完成市民政局下达的核查任务。

【烈士公祭活动】制定《通州区烈士公祭活动方案》、《通州区烈士公祭活动应急预案》和《烈士公祭活动民政局内部人员分工方案》等材料,提前对活动现场进行专业设计布置,制作展板、场地站位图、现场引导标识等,摆放菊花、凤尾等多种绿植。930日当天,通州区党政军及社会各界200余人在大运河森林公园周文彬雕像广场举行纪念活动。

【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年内,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对李晓涛和胡凤鑫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确认,发放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奖励金124812元;“两节”期间,对58名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普遍慰问,发放慰问金每人1800元,共计10.44万元;对10户生活困难见义勇为家庭进行救助,发放困难补助每户3000元。组织58名见义勇为人员到二六三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组织10名见义勇为人员参加基金会组织的疗养活动;民政局组织23名见义勇为人员到门头沟进行为期5天疗养、参观和座谈。

(张芙琼)

【复退军人政策资金发放】  2018年,累计发放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各类补助资金2233.2349万元,其中为2017年秋季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724.1980万元;为士兵发放“两节”慰问金14.12万元;为冬季退役士官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410.7803万元;为进藏退役义务兵发放医疗补助20万元;为2017年转业士官发放待安置期生活费10.1万元;为2018年转业士官发放待安置期生活费15.1万元;为自谋职业士官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3.6574万元;为退役士兵发放技能培训补贴20.1792万元;为企业发放奖励金4.5万元。

(何 昕)

“双拥”工作】  2018年,全区军民国防观念“双拥”意识有效提升,各级、各单位以及驻通州各部队结合清明节、建军节、“930”烈士公祭日等时机,广泛开展“双拥”主题活动,并在电视台、《通州时讯》、“两微一端”相关媒体、网站设立“双拥”专题、专版。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在春节和“八一”期间,组织区领导走进驻通州部队为官兵送去节日祝福和慰问品、慰问600余万元。11名随军家属被安置到事业单位,在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活动中,62名随军家属现场与用人单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认真落实军人子女入学政策,接收军人子女106名。各相关单位设立军人优先窗口和通道,军人优先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实打实开展拥军活动,20余家“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开展文化拥军、科技拥军、法律拥军、智力拥军等活动,在“军地青年交流”“好军嫂评比”“慈心汇大爱,温暖子弟兵”等品牌“双拥”活动中,为驻通州部队捐赠价值20万元的图书,为官兵放映电影,救助困难官兵,发放救助款115.6万元,得到官兵大力好评。同时,驻通州部队大力支援地方重点工作建设,累计出动官兵2000余人次,投入车辆、机械1000余台次;派出医务人员300余人次、义诊群众4000余人,献血近15000毫升;出动带兵骨干,军训学生3万余人次;举办国防讲座60余场;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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