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救济

日期:2019-05-13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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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17年,社会救灾救济工作以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制度,开展“精准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系统、全面、规范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社会化步伐加快,各项救灾救济政策得到落实,“五保”供养水平、城乡低保标准实现统筹。年内,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11031515人,年保障资金1802.8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6754049人,年保障资金3928.6万元;为127户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65.5万元;为2710名城乡特困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877.9万元;20172018采暖季,为3160户燃煤自采暖城乡低保家庭发放补助金316万元;为94名困难大学生发放助学金42万元;为43户、96人符合条件的家庭做了低收入家庭认定;“两节”期间,向全体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走访慰问金285万元。

【精准救助】 推进通州区精准救助工作,2017年,8个社工机构160名工作人员参与此项工作。完成全区4269户的调查走访工作,制定帮扶方案1652户,提供资源链接115户,回访979户,个案服务419户。

【动态管理】 区民政局和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认真做好低保入户调查、公示上墙、受理审批等环节的工作,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17年,新审批228390人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并对城乡低保对象采取半年复审、不定期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全年因城乡低保对象去世或收入超标,停发享受6761182人;因城乡低保对象收入或家庭成员发生变化,调整429户。

【特困供养】 2017年,有197人享受特困供养待遇,其中集中供养130人、分散供养67人,全年发放救助金及照料费448.95万元。

【困境儿童救助】 进一步落实《关于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费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全区有困境儿童28人,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人,困境家庭中重病、重残儿童13人。全年支出补助金47万元。                 

【社会福利机构】 2017年,全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福利机构17所。其中,乡镇政府办福利机构2所、采取“公办民营”模式8所、光荣院1所、企业办盈利性养老机构1所、社会办福利机构5所。全区养老机构总床位数9550张。

【残疾人补贴】 年内,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工作,完成18279人申请材料审核审批,全年发放“两项”补贴5410.5万元。全市首个实现系统点对点资金发放。

【救灾应急预案管理】 2017年,为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召开《北京市通州区突发事件应急救助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布置全年主要任务目标,并出台工作方案及预案;加强通州区应急救助统筹协调能力,整合相关部门的资源,做好各阶段的灾害救助工作;实现应急救助上下联动机制;完善通州区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确保民政对象安全度汛,区民政局及时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迎汛工作的通知》,并与15个街乡签订《安全度汛责任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为妥善应对自然灾害,切实增强灾害救助快速反应能力,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区级救灾物资专用储备库及物资安全,做好灾害救助前准备工作。为加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截至年底,通州区创建全国示范街道1个,全国示范社区19个,市级示范社区17个,筹备建设示范社区5个。

(李宝辉)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年内,规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维护其基本生活权益。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及严寒天气期间,协调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计委等部门开展街面集中巡视救助行动。引入专业社工组织,参与救助工作。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54人次。

(刘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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