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保护与监管

日期:2018-04-17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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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保护与监管

【概 况】 2016年,工商分局和区消协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提升服务民生水平为目标,以构建多元化消保维权体系为着力点,按照市工商局和市消协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努力提升消保维权工作水平,积极贯彻落实新消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消保维权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 年内,工商分局12315”系统接收消费者投诉2110件,同比上年增长21.2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3万元。接收群众举报1538件,比上年增长35.51%

【打造全区“大消保”格局】 年内,工商分局秉持“三位一体”(即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主线,积极牵头整合社会资源,探索创新维权机制,制定《通州分局关于建立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的意见》,为着力提升多元消费纠纷和解能力,实现行政调解与协商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提供了制度保障。

【组织3·15”主题宣传活动】 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工商分局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城、进市场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8566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12个,展版15块,并会同食药、司法、农业、社保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消费争议解决绿色通道建设】 年内,工商分局加强与各园区管委会、市场主办单位的合作,进一步扩大绿色通道成员单位规模,缩短消费争议解决的时间,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能。截至年底,全区绿色通道成员单位达到168家,绿色通道联盟7个,基本实现重点业态、重点企业的全覆盖,全年绿色通道成员单位处理消费纠纷1813件,自行和解率为100%

【推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年内,工商分局深入推进两项维权制度,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以辖区重点业态规模企业、绿色通道成员单位、投诉举报数量较大的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入推进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组织8期两项维权制度专题培训,涉及电商平台、房地产经纪、商场零售业等重点业态,进一步提升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促进诚信规范经营,有效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效能。

【深化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制度】 年内,工商分局会同区消协加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机制建设,截至年底,在全区各街乡镇建立13个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为消费者解决各类消费纠纷19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9万元,实现消费纠纷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强化消费教育引导】 年内,工商分局充分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形式载体,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五一”“十一”“双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年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17次,消费教育精品课堂7期,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制作播出《消费维权在身边》电视专题节目12期,微视频课堂5期,及时发布消费教育提示。

【开展消费志愿者活动】 年内,工商分局加强与中纺协、北京洗染协会、北京装修协会等专业机构合作,建立专家援助机制,定期为消费者提供检测鉴定、专业咨询、技术援助等服务,协助工商部门做好消费纠纷调解工作。通过开展消费知识精品课堂、“通乐农”流动工商工作站进乡村、绿色通道企业开放日等多种活动,让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知识真正走到百姓身边。

【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9月,工商分局按照市局要求,调整内设机构,组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科,出台《通州工商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规范》,结合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消费投诉热点、百姓关注焦点,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查办一批厂外店、商品库房、经销商的典型案件,工商分局结合城市副中心建设的自身特点,深入学习运用28863标准,有针对性的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全年抽检28种,313组商品,其中落实市工商局抽检263组商品,区工商分局自检50组。办理商品类案件110件,结案92件,罚没款224.54万元。

(陈瑞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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