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姻 登 记

日期:2015-01-28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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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姻登 记

【概  况】  2013年,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基本原则,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办公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群众认可度持续增长。全年办理结婚登记8472对,其中,离婚登记2351对、补领婚姻登记1944对、出具婚姻记录证明1479份、接待电话咨询及现场解答3.2万余人次。年内,协助司法部门查办案14件,检查出冒用假证件办理婚姻登记31起,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成为全市AAAA级婚姻登记机关】  年内,区婚姻登记处严格按照民政部AAAA级婚姻登记机关的等级评定要求,以“机构正规化、人员专职化、场地专门化、登记规范化、服务人性化、手段信息化”的创建理念,完成各项硬件设施改造、申报材料准备等工作。通过民政部专家组检查验收,成为全市首批国家AAAA级婚姻登记机关。

【补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  为进一步提高通州区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年内,区婚姻登记处对通州区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进行补录,录入全区1950年至1999年保存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信息近15万条,并全部导入北京市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使历史档案电子数据库与2000年以来的计算机在线登记数据库完成衔接,至此,全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婚姻登记完整数据库正式建立,数据总量突破26万条。

【特殊婚姻登记日服务】  2013年1月4日是特殊的结婚登记日,为做好特殊婚姻登记日的服务工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借鉴往年高峰日经验做法,预先制定工作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引导工作。当日办理结婚登记714对,占全年登记量的8.4%,仅次于2009年9月9日的798对,由于准备充分,工作深入,服务周到,未发生一起投诉事件,群众满意率100%。

【婚姻家庭健康咨询】  年内,区民政局积极配合卫生、计生等部门,在婚姻登记处建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咨询室承担向婚姻当事人宣传免费婚检、孕检政策,同时向当事人发放计生用品和优生优育宣传资料,引导新婚当事人主动进行婚检和孕检。年内,接待婚检咨询8000余人次,协助计生部门发放宣传手册6000余份。                                                 

【婚姻法律法规宣传】  年内,区婚姻登记处通过多种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并在《通州时讯》《通州新闻》《法制晚报》等新闻媒体刊登宣传稿件20余篇。同时,不断加大婚姻政策法规宣传,全年向全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及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并对1.5万余次群众咨询进行解答,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确保婚姻登记群众满意率,年内,区婚姻登记处认真开展网上监察服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全年将12947件婚姻登记办结情况通过监察服务系统向群众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执法合格率和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刘广宇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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