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管理

日期:2015-01-28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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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管理

【概  况】  农村经管工作是党的“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基础工作。2013年,围绕农村“新三起来”(土地流转起来、农民组织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工作,区经管站完成了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和“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工作任务,农村审计和农民负担“两项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农民负担监督)得到进一步强化。

【通州区两项工作创新入选市《2012年农村经管创新集萃》】  为总结推广各区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不断推进工作体制机制创新,3月,市农经办编印出版了《2012年农村经管创新集萃》,反映通州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建立五项机制规范经济合同管理》和反映通州区“社区小菜园”工作的《“社区小菜园”架起农社对接的桥梁》两篇工作创新报告入选。

【2012年度社区股份合作社登记证书年检】  年检时间为3月1日至30日,范围是2012年12月31日以前在区政府登记并取得“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的社区股份合作社,涉及11个乡镇368个村。年检内容包括:审查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效益及分红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主要领导变动情况等。

【社区股份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及经营效益检查】  分乡镇自查和区级抽查两阶段进行,于4月完成。检查对象是完成产权改革且正常运转一年以上的463个村,抽查比例为20%。检查内容为“三会”〔董(理)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会〕制度落实情况和近三年(2010-2012)集体资产运营情况。检查结果表明,各村在规范运营方面情况良好,“三会”制度基本落实到位;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部分社区股份合作社(公司)未单独建账核算、新增人口诉求股东利益的愿望日渐强烈等。

【全区“平原造林”土地流转工作】  历时5天,检查83个村的平原造林土地流转合同及相关程序,于6月底完成。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村材料齐全、程序合规、合同规范,个别村存在一些问题。检查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年内,指导全区9个乡镇123个村完成平原造林土地流转工作,流转面积6.7万亩,为通州区完成平原造林工程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3年农村管理信息化培训】  7月29日至8月2日,分两期进行,参训500余人次。通过培训,使村级人员熟练掌握了村管系统升级后的操作方法,基本掌握了系统数据备份、上传等日常管理和维护方法,能够利用系统进行查询、汇总、分析,为日常村级事务管理工作提供了便利。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专管员、经营纠纷调解员培训】  8月28日,“通州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专管员、经营纠纷调解员培训班”开班。培训内容涵盖相关工作的基本概念、政策法规释义及具体案例分析等,课程由浅入深,既有针对性,又注重实用性,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奠定了基础。

【8部门联合开展“平原造林”综合检查】  8月,区经管站协同区监察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8个部门,分3个检查组,对全区9个乡镇开展2013年度“平原造林”工作综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归纳总结,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获得建设贷款】  8月,在市农委金融处的协调下,北京银行以集合信贷的方式给予通州区北京裕群养殖等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额度1000万元,每家合作社分别获得100~300万元建设贷款。

【完善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  8月,对2009年制定的《通州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规范各村账户管理及支付结算中使用现金等问题,修改内容近50处,内容更完备、合理;新增债权债务管理、内部控制、会计工作交接等内容,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  9月9日至24日,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经管站联合检查验收7个乡镇22个村的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初期适应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即在进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时,实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给予奖励补助形式)项目工程。结果表明:各乡镇落实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指示精神严格,项目程序、资金、质量等监管有力,工作程序合规。年内,完成项目工程37项,总投入3171.2万元,其中,奖补资金2375万元,受益农民近3万人。

【《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手册》编制发放工作】  手册内容涵盖会计法、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配套办法、会计科目表、有关经济业务摘要中关键词的使用要求及主要经济业务核算五个方面。10月,按乡镇经管站、记账中心人员、村级主管财务领导、财务专管员、理财人员人手一册的标准发放到位,共计3000本。

【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培训】  全区500余名村级财务专管员于10月16、17日分两批进行了培训。内容包括各级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政策、《通州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修订和增加的内容以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等。为提高基层财务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夯实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社区小菜园”实现全覆盖】  年内,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全区有合作意向的32个社区全部完成对接,并进驻销售。

【“农超对接”工作进一步推进】  年内,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设农产品直销店,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进入通州合作社超市和鑫福运来超市销售。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资源清查】  历时3年,清查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事业单位665个。通过清查,明晰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结构、存量及运用效益情况,保障了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  年内,清理登记418个村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8343份,涉及金额80.2亿元,更新或调整不合理经济合同70份,为村集体每年新增收入110余万元。

【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互查】  由各乡镇财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年内,检查了50个村,实地查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百余本,理财票据近4000张,涉及金额1.1亿元;大额资金核实单56 张,金额2070.8万元。规范了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加强了乡镇间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年内,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累计建成261家,其中,带动100户农户以上的达到50家;指导3家联合社制定基层社产品购销协议、产品商标使用、财务管理等制度,规范了联合社管理。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运营加强规范】  年内,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完成部分社区股份合作社法人代表变更注册登记相关工作,保障合作社正常经营。

【农村负担监督检查】  年内,开展春、秋两季农村负担监督检查,内容涉及村级公益事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的实施、部门摊派收费行为、农村“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治理等内容。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年内,完成478个村的专项补助资金审计、45个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年度审计及105名村干部的离任审计。

【低收入和“四项收入”监测工作  完成低收入农户、村监测数据汇总、上报、分析工作,并配合区农委完成5个低收入村市级相关奖项的申报审核,争取市级奖励资金210万元;完成通州区农户家庭“四项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情况监测、汇总和分析工作,为制定相关增收政策提供了依据。

【村级“三资”管理人员培训】  结合村委会班子换届选举,年内,组织村财务管理人员、村理财小组成员、村合同专管员和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等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知识培训,提升村级“三资”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社账托管”试点工作运转良好】  年内,5个“社账托管”(合作社将日常发生的会计核算事项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给有资质的记账公司代理记账,记账公司按照《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对合作社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和账务处理,并根据合作社的需要,为合作社和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财务信息)试点基本实现会计核算的规范化、财务管理制度化、资金使用安全化。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员及合同管理员队伍建设】  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及时完善镇、村两级“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员”及“专(兼)职合同管理员”队伍。成立由乡镇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经管站、司法所、信访办等至少5名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中心”;建立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组长,至少3名支委或村民代表为组员的“村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由各乡镇2~3名经管站工作人员、各村至少1名工作人员分别组成乡镇、村级专(兼)职合同管理员队伍。年内,全区有镇级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员56人,村级1581人;镇级专(兼)合同管理员25人,村级446人。

【启动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  10月,启动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检查采取乡镇自查和市区组织抽查相结合方式,分四步进行:乡镇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区经管站将整改方案上报市农委、乡镇进行整改、由市农委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截至年底,第一阶段工作完成。此项工作的开展,可以进一步促进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营,强化民主监管,完善分配机制,依法保障股东权益,巩固和提升改革效果。

(李 默   肖 然   孙 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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