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行 政

日期:2015-01-26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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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法行 政

【概  况】  2013年,通州区司法局下设8个科室,分别是:法律援助指导科、法制科、法制宣传科、政工科、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科、社区矫正科。下辖15个基层司法所和3个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潞洲公证处和通州区阳光中途之家。

人民调解工作。在区综治委协调下,牵头法院、检察院、发改委、住建委等相关部门,成立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开展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工作。5月和9月,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活动,对全区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摸排。第九届村委会选举期间,司法所力量下沉到一线,包村包组,包户包人,宣传选举政策,提供法律咨询,保障换届选举依法进行。2013年,在全区调解员共同努力下,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纠纷15716件,成功15691件,成功率达到99%;防止刑事案件30件60人,群体性上访11件104人,守住了全区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

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十周年宣传活动,在全区设立14个宣传站,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现场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社区矫正工作。邀请区人大代表和中仓街道人大代表团召开社区矫正座谈会,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10月底,司法局投资50余万元兴建的阳光中途之家“阳光路”建成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方便了阳光中途之家和草场村村民出行。全年阳光中途之家举办集中教育培训10期,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初始教育,没有发生一起因管理不到位而重新违法犯罪的案件。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三八妇女节、司法行政开放日、“6·25”土地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期为契机,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00余场,服务群众超过20万余人,有力地推进了司法行政服务民生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推动“法治文化精品村(社区)”创建工作,重点推进永乐店镇马合店村、于家务回族乡后伏村、张家湾镇马营村、北苑街道复兴南里社区创建工作和全区首家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继续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典型。完成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市“六五”普法工作组充分肯定通州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做法。通州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县)。2013年,全区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221场次,举办各类法制文艺演出198场次,制作法制宣传橱窗、专栏和板报18996期,在新闻媒体发表各类稿件7590篇。

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以“北京司法大讲堂”“法律服务村居行”“《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月”“《信访条例》宣传月”“司法行政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广场、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中仓街道、玉桥街道率先建成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服务工作站,开通维权“绿色通道”,残疾人享受到门槛更低、内容更多、范围更广的法律服务。在新城核心区、文化旅游区、地铁六号线等重点工程和拆迁村曹园村、将军坟村、田家府村、铺头村、大高力庄村、土桥村、杨坨村等,配备律师和公证员,长期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年内,全区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78家,承办各类案件1000余件;潞洲公证处累计办理公证5079件;法援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817家,诉讼代理429件,非诉讼代理126件,协办公证61件,代写法律文书898份,解答法律咨询2519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56万余元。

基层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北京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打造精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原则,以台湖司法所为样板,在全区司法所中全面推广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最佳、优秀、达标和不达标4个等级综合评定,为基层建设持续注入活力。制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意见》,吸收律师、大学生村官、退休司法干部等充实到一线,开展拉网式培训41场次。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定期组织科室负责人按照《司法局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开展对标达标工作,制定巩固成果措施9项,整改措施2项,各项业务工作高标准落实。

【市区两级到潞城镇开展“三下乡”普法宣传】  1月16日,2013年北京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在通州区潞城镇东堡村举行。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带领市局机关相关人员参加活动。本次活动,累计发送普法案例小册子、普法折页、明信片、普法手提袋等法宣材料5000余份,解答咨询40余人次。

【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待遇】  《社区矫正办法》和《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要建立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通州区有30名社工,分布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辅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待遇却一直维持北京市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支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对此,局党组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最终争取到将司法局3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待遇等同社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社会工作者待遇,自2013年1月起实施。调整后的工资待遇较以前翻了一倍,最低可达到2500元每月,极大地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积极性。

【全区“北京司法大讲堂”活动全面启动】“北京司法大讲堂”活动于4月中旬正式启动,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峰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将“北京司法大讲堂”活动与年初确定的全年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不打乱仗,做到互补互促,相得益彰。二是继续深入推进法治精品村(社区)、法治公园、法治区县创建等特色亮点工程建设,打造通州品牌。三是创新工作方法,与通州电视台、《通州时讯》、大运通州网等媒体合作,拓宽宣传渠道,建立互动平台,提升活动效果。四是要落实责任,按照活动的四个阶段和具体任务,每个阶段分别指定一名主管局领导负责。五是组建督查组,加强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活动评比,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通州区首家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  4月16日,通州区首家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服务工作站”在中仓街道新城东里正式建立。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服务工作站”作为区残联法律援助站的拓展和延伸,接受司法局和法援中心的指导,依托司法所、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为残疾人量身定制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书、非诉讼调解、仲裁代理和诉讼代理等服务,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  5月21日,通州区召开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全区73家普法单位主管领导、普法办主任及法宣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区依法治区办2012年及“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并对2013年及“六五”普法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同时,通报区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为全国及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于家务仇庄村和玉桥东里南社区作为通州区“法治文化精品村(社区)创建工程”示范点作典型发言。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普法活动】  6月27日,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张家湾镇政府在马营村举办“营造优美环境,建设美丽通州,做讲法制守秩序文明有礼的通州人”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区规划委、市政管委、安监局、城管监察局、住建委、环保局、水务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参加活动。活动由讲法制课、义务法律咨询、参观专题展览等环节组成,参加群众3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社区矫正十周年主题宣传日活动】  在北京市开展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十周年之际,区司法局在全区开展以“深化社区矫正,建设平安通州”为主题的宣传日活动。活动利用LED屏、普法宣传栏、QQ群、短信群、微博等宣传阵地,全面展示通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十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社区矫正,争取更大支持和广泛参与。

【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推进会在台湖司法所召开】  8月29日,全市司法所制度建设及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推进会在通州区台湖司法所召开。市司法局于泓源局长、马捷副巡视员携基层处一行出席会议,各区县司法局局长、基层科长及司法所长代表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目的是推进落实全国和北京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阶段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制度建设。与会人员参观了台湖镇司法所制度建设情况,基层处处长张才斐通报了各区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进展情况,并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部署,通州区司法局、西城区司法局、大兴区司法局、台湖镇司法所分别就如何推进基层建设、解决关键问题进行交流发言。最后,局长于泓源讲话,他对当前三年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但仍要在主动作为上下功夫,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在规范司法所管理上下功夫,在提炼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在整体推进上下功夫。

【阳光中途之家“阳光路”建成并投入使用】  为方便阳光中途之家和草场村村民出行,局党组决定,将该道路改扩建工程列入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计划。10月29日,经投资方和建设单位验收,改扩建工程合格,宽阔平整的新路正式投入使用,并被命名为“阳光路”。“阳光路”的建成不但方便了阳光中途之家的出行,也给附近村民出行带来便利,更加密切了阳光中途之家和草场村的关系。

【到金钟监狱送法】  11月7日,由副调研员陈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松波带领的法律服务爱心团走进金钟监狱,为服刑人员送法进高墙。在前期通过电话、书信、走访等形式摸清服刑人员法律需求的基础上,爱心团成员有针对性地做了相关准备工作。到监狱后,爱心团成员对服刑人员“一对一”开展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接待服刑人员25人次,解答问题42个,对服刑人员的积极改造和重塑新生起到极大的作用。

【法律援助中心启动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  活动从2013年11月20日持续到2014年1月20日,主要针对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劳动保险等维权案件易发多发状况,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活动将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工地、劳务市场等农民工聚集地举办法律援助咨询活动,通过法律援助讲座、义务咨询服务、发放宣传品等形式,为农民工答疑解惑。同时,利用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三级网络开展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简化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程序,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诉讼、仲裁时效的,优先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12·4”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暨法治文艺作品展】  12月3日-4日,区依法治区办举办“‘12·4’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暨法治文艺作品展”。为期2天的活动展示通州区“六五”普法开展以来面向全区征集来的法治文艺作品,包括书法、绘画、摄影、剪纸、广告画等80余幅作品。现场还邀请书法、绘画、剪纸等文艺作品的作者进行即兴创作和展示。同时设置公证、法律援助的法律咨询台,部分单位设置法制宣传台为在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1.26万份,举办现场咨询活动12场,3000余人次参观了展览。

(张  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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