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行 政

日期:2014-02-19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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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法 行 政

【概 况】 2012年,通州区司法局下设8个科室,分别是:法律援助指导科、法制科、法制宣传科、政工科、办公室、基层工作科、监察科、社区矫正科。下辖15个基层司法所和3个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潞洲公证处和通州区阳光中途之家。年内,区司法局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保障等方面积极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人民调解工作】  以通州区综治委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成立为契机,以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风”行动为手段,区司法局围绕中共十八大安保这一中心任务,发动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对民间纠纷展开无缝隙、无死角的拉网式排查,对疑难复杂纠纷,及时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就地调处,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7月下旬,在张家湾镇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和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妥善处理枣林庄村因龙卷风灾害致厂房倒塌,造成农民工死亡的事件,雇佣方补偿受害人家属101万元,及时避免敏感事件的不良社会影响扩大;台湖司法所接连成功调解江西人曹某因钢架倒塌意外死亡、星湖园公司电工宋某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和某印刷厂打工的段某右臂截肢等13起疑难复杂纠纷,涉及赔偿补偿款额500余万元;玉桥司法所和梨园司法所也分别调处多起施工扰民和物业私自圈占绿地等群体性纠纷。律师群体积极发挥作用成功解决北京奔驰衬衫有限公司400余名职工因劳动保险赔偿纠纷案;永顺之舟公司因拖欠供货商货款2000余万闹访案;北京市恒美盛世服装有限公司拖欠140余名员工工资上访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年内,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纠纷16780件,成功16714件,成功率达到99%。自2003年以来,连续8年在基层调委会中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创建规范化调委会290家。

【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于2011年投资400余万元建成的通州区阳光中途之家按照功能设计,同时具备集中教育、心理辅导、临时安置、就业指导、公益劳动和社会适应指导等六大功能,能为“两类”人员提供全方位的管理服务。为做好阳光中途之家“两类”人员的管控和服务,司法局集众家所长,制定细致完备的通州区阳光中途之家管理细则,形成“以集中授课为主、公益劳动和心理咨询为辅”的固化工作模式。截至年底,中途之家举办集中教育培训13期,近4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初始教育。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很多有需求的“两类”人员缓解了心理压力、疏导了不良情绪,为顺利度过服刑期和帮教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年内,各司法所以“暖心”行动为平台,对包括社区矫正人员和帮教安置对象在内的特殊人群开展排查5000余人次,协助办理低保15人次,为63人发放临时救助款42900余元,并适时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走访帮扶活动。中共十八大召开期间,启动特殊人群一级超常规管控措施,通过严防死守、严密监控,确保所管近400名社区矫正人员和1800余名帮教安置对象没有发生一起因管理不到位而重新违法犯罪的案件,实现“零指标”的工作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3月1日起,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施行,给司法行政部门增加大量的业务,因此,司法局在做好相关培训和强化矫正科业务力量的基础上,大力拓展阳光中途之家的功能外延,与监所和专业机构建立固定联系,形成以中途之家为枢纽,从狱内帮教、到出监教育、监外管控和帮教解困为一体的管控帮教制度,实现“两类”人员管理的无缝衔接,杜绝管理真空。截至年底,通州区阳光中途之家与北京监狱、清河分局清园监狱、女子劳教所、天堂河劳教所、少年管教所等12家监所签订合作协议,与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形成长期的协作关系,与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和红十字会等单位协作为“两类”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和帮扶救助活动,阳光中途之家的职能发挥愈加突出。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年内,区司法局开展由“法治文化精品村(社区)”工程、法治文艺“1+1”建设工程和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等三项工程组成的“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在“法治文化精品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确定于家务回族乡仇庄村和玉桥东里南社区,这“一村一社区”作为首批区“法治文化精品村(社区)”的示范点,并推出仇庄“法德共治”、玉桥东里南社区“法护民生”两个各具特色的典型范例。8月,仇庄村被北京市推荐参加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并接受市民主法治工作检查组的检查。近日,司法部、民政部正式授予于家务回族乡仇庄村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截至年底,全区582个行政村(社区)中有230个行政村(社区)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行列,其中,永顺镇龙旺庄村、马驹桥镇小周易村、台湖镇外郎营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文艺“1+1”建设工程,即创建一个法治文艺精品节目库,组建一支群众法治文艺骨干队伍。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文艺作品评选活动、组建群众法治文艺骨干队伍的通知》要求,全区各普法单位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参与。征集各类法治文艺作品86件,组建团体类群众法治文艺骨干队伍10支,群众法治文艺骨干974人。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包含特色媒体阵地建设和特色实体阵地建设两个部分。特色媒体阵地建设致力于营造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手机等多媒体、全覆盖的法制宣传环境。通州法宣工作借力大运通州网的上线运行,开辟通州法治之窗栏目,“政策导读”“法治动态”“以案说法”“专项宣传”“便民服务”五个版块吸引点击率15000余次。特色实体阵地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通州区最大的特色实体法治文化阵地——区法治公园选址潞城镇,已完成前期设计。

年内,针对流动人口、青少年、妇女和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了如“春风送暖、与法同行”“青春船长、法治启航”“走进基层、关爱女性”“平等融合、共享阳光”“金秋送法、与法同行”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组建一支以政府法制部门,政法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及高等院校普法志愿者、法律方面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共80余人的“六五”普法讲师团;通过“送法进军营”“法律大讲堂”等活动,有力地推进了法制宣传“六进”工作的深入广泛开展,营造出全区“人人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3月15日,通州区“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启动仪式召开。仪式上,律师代表、公证员代表与居委会、村委会代表交换法律服务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本次活动按照属地原则,为全区483个村委会、94个居委会各配备1名定向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建立“一对一”的结对服务模式。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内到挂钩点开展“零距离”上门法律服务要不少于4次,做到服务进门、进村、进社区、进田间地头、进千家万户。启动仪式后,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援中心等部门均结合自身特点,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例如天正律师事务所在结对永乐店中学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结合居民法律需求重点,定期在玉桥街道玉桥东里社区、梨花园社区等多个社区开展“北京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多方面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律知识讲座;薛鹏律师事务所结合企业需求重点,联合新华司法所在如意社区、天桥湾社区和运河核心区工地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将优质的法律服务送到农民工身边;区法援中心与清河分局金钟监狱建立双向联系机制,为在押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与检察院合作出台《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实施细则》,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公证处积极开展端午节、中秋节的驰名商品证据保全公证和服务台湖地区数千名农民的农转非社保衔接公证。

截至年底,本区法援中心、公证处和26家律师事务所均与所接对的乡镇或者街道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村居行活动开展期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281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93件,发放宣传材料59600余份,开展法制讲座100余场次,参与调解纠纷348件次。在年初开展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中,办理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134件,为其追索劳动报酬62万余元。法律服务保障队伍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1件,结案248件;办理公证事项7000余件;担任法律顾问935家。

    (李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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