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4-02-19    来源:区委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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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州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3年1月8日在通州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通州区财政局局长 张春良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通州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面对较为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协调落实组收任务,强化统筹保障重点支出,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事业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为780,638万元,后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093,203万元,实际完成1,236,511万元。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57,000万元,完成人代会批准的收入任务437,000万元的104.6%;市对区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316,754万元;市追加专项资金249,554万元;上年结转213,203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780,638万元。后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调整为 945,000万元,实际支出991,076万元,同比增长21.9%,完成调整预算945,000万元的104.9%,主要支出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073万元,完成预算83,100万元的102.4%。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转,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国防支出2,085万元,完成预算2,070万元的100.7%。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应急指挥平台运行维护、民兵水上救援演练、兵役征集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52,626万元,完成预算52,600万元的100.1%。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检法司防护设备、技术装备、办案费支出、普法经费、看守所经费、民调进所、司法救助金、社区保安、辅警经费、“十八大”安全保卫等支出。

教育支出147,336万元,完成预算135,000万元的109.1%。其中区本级支出115,595万元,比上年89,671万元增长28.9%,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 (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为6%,下同),符合法定增长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名师培养工程、校园安全技防、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设备购置、新城职业学校征地经费、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大讲堂、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经费补助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9,355万元,完成预算8,300万元的112.7%。其中区本级支出8,300万元,比上年7,800万元增长6.4%,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符合法定增长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高新技术发展、专利项目资助奖励、重大科普活动宣传、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普惠农、土地科技治理、卫生重点学科研究、安全生产网络科技监控、信息化专网经费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836万元,完成预算15,200万元的104.2%。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区系列文化活动、发展区县特色文化、培养基层文化队伍、文物普查与征集、广电中心经费、第四届全民运动会、宣传民族原创歌剧、基层文体设施改造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008万元,完成预算157,000万元的100%。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乡无保障老年人福利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农)低保补助、落实农村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九养政策、离退休人员及军休人员生活补助、就业再就业经费、社区用房规范化建设、供热燃料补贴等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93,688万元,完成预算92,400万元的101.2%。其中区本级支出73,422万元,比上年55,394万元增长32.5%,高于财政支出增长比例,符合法定增长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经费、“一老一小”医疗保障、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为全区老幼妇免费体检、保障乡村医生基本待遇、防治重大传染病经费、医疗机构信息化改造及医疗设备购置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26,077万元,完成预算24,500万元的106.4%。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既有节能居住建筑热计量改造补助、老旧小区改造和供热资源整合、大气治理及污染源监测等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3,273万元,完成预算81,000万元的115.2%。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维护养护、城乡市政设施改造、节日景观布置、城镇地区垃圾分类管理、金桥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北苑派出所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等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153,365万元,完成预算143,000万元的107.3%。其中区本级支出70,452万元,比上年46,159万元增长52.6%,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符合法定增长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平原造林、北京市“菜篮子”工程、都市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业政策补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资金、举办食用菌大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业保险及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13,005万元,完成预算13,000万元的100%。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郊区客运车辆补贴、农村道路客运石油价格补贴、交通运输管理、综合检查站运维、轻轨接驳专线经费等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8,807万元,完成预算77,200万元的102.1%。主要用于乡镇及园区扶持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9,270万元,完成预算19,250万元的100.1%。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节能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旅游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宣传等支出。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88万元,完成预算82万元的107.3%。主要用于金融服务管理支出。

对口支援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249万元,包括援疆援藏及对口帮扶贫困地区支出。

国土气象资源等事务支出234万元,完成预算230万元的101.7%。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震监测点补助、应急物资购置、防震减灾宣传等。

住房保障支出18,305万元,完成预算17,300万元的105.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风险金,是每年固定性支出。

其他支出22,946万元,完成预算21,089万元的108.8%。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基金预算总收入: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939,900万元,后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860,235万元。2012年基金总收入完成1,922,664万元,包括:本年收入645,782万元;市级追加专项181,647万元;上年结转1,095,235万元。

2.基金预算总支出: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基金预算总支出为1,567,700万元,后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调整为835,000万元,实际支出921,085万元。主要支出科目如下:

教育支出1,06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8万元。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02,74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全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成本返还以及教育、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建设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9,394万元。主要用于河东再生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新河灌区再生水利用工程等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237万元。主要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其他支出1,930万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字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初步汇总,在地方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将通过财政决算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2年财政工作成效

一、积极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实现

经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我区2012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437,000万元。为全面完成财政收入任务,财税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保证增收目标顺利实现。一是进一步完善组收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一致的强有力组收格局。二是落实责任,激发部门组收积极性。加强对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的组收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财源建设转移支付办法,积极引导乡镇(园区)、街道办事处科学涵养财源,为全年增收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组织基础。三是支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发展,努力促进文化创意、电子商务、高端制造等与首都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相符的产业发展。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政策,积极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457,000万元,同口径增长20.3%,超额完成人代会批复的全年收入任务,为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加大对上级资金的争取力度,强化项目库管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全年到位市级专项资金43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强化资金统筹,财政综合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市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落实聚焦通州战略,分类推进重点新城建设,打造功能完备的城市副中心”的战略决策,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建设发展方向,也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新城建设总体部署,财政部门切实采取措施,灵活调度资金,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及时拨付资金,保证折子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需要,确保核心区建设、五万亩平原造林、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校舍及农宅抗震加固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积极筹措资金,东关大道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及北关环隧等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潞苑东大街二期、张采路、宋郎路北延等路网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内环路、玉桥西里中街等一批道路微循环改造工程顺利完工,节能减排、垃圾和污水处理、城乡绿化美化等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推进,新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三是提高财政应急保障能力,7.21汛情发生后,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下拨资金,保障全区抗汛救灾工作有序开展。累计拨付救灾资金9,200余万元,圆满完成抗汛救灾资金保障任务。四是统筹调度资金,保障了第18届国际食用菌大会、首届国际艺术品博览会、国庆节系列活动及十八大宣传、安保、应急保障等重要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是根据重大项目资金需求量大、信贷资金到位相对滞后等问题,灵活调度资金,安排周转资金104亿元,保障了一核五区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资金周转需要,为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总体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同时,强化新城建设资金管理,制定出台《通州区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对土地一级开发资金运行实行全程跟踪监管。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债务监测及预警机制,及时做好到期债务的还款付息工作,维护了政府信誉。

三、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强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

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科学统筹资金,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安排资金21,368万元,全面落实北京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方案,新发展设施农业6,000亩,改造中低产田3.5万亩,农业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统筹安排市、区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资金13,720万元, 重点支持特色食用菌产业园区、国际种业园区和都市农业科技园等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农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民政策,拨付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节能补贴及家电下乡补贴16,084万元,发放粮食、良种及农作物补贴6,153万元,落实农业保险金996万元,农民享受到更多实惠。加大对郊区客运车辆的运营补贴力度,拨付票价及燃油补贴7,997万元,基本实现区内公共交通全覆盖,有效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拨付资金2,902万元,涉及村级道路翻修、排水设施改造、绿化美化等多个方面,村庄面貌得以改善。投入资金5,000万元,对农村公厕、公共浴室、道路路灯等公益设施进行维护养护,保障各类设施正常使用,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四、突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协调发展

加大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足额安排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性资金,确保就业再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1,817万元,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4,702人,10,11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拨付资金36,082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保障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及时发放城农低保和帮困补贴等各项社救资金7,064万元,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支持各项公共事业发展。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东关小学、芙蓉小学、宋庄中心小学、西集中学等一批中小学校建成投用;18所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作圆满完成;“两免一补”、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经费、职业教育经费等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名师培养工程资金等得到充分保障,全区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大医疗卫生投入,统筹安排45,706万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及新农合三大医保制度并举,参保参合率达到99.5%以上,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支持全区科技、文化、体育等事业健康发展。统筹安排资金,保障了运河文化节、《运河谣》等文化推广项目顺利开展。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基层文化体育设施投入力度,支持科普益民、文化下乡及全民健身等工作开展,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奠定基础。

五、夯实工作基础,财政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科学规范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在收入安排上,充分考虑财政运行面临的压力和不确定因素,积极稳妥确定2013年收入任务。在支出安排上,本着“保基本、保运转、保重点”的资金保障原则,努力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科学制定和完善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确保部门履职需要。进一步强化项目预算编制管理,保证市、区重点工作及部门重点事业发展资金需要,做到不遗不漏,不留硬缺口。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行为,最大限度统筹资金,全力推进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

认真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工作。2012年9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试点前期,由财政部门牵头,积极协调两税及宣传部门,共同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自九月份,营改增正式试点以来,累计减少税收3,000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对于部分税负上升的涉税企业,认真做好财政补贴的审核兑现准备工作,为支持企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进一步完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扩大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制定实施《通州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通州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规定,重点加强对部门预算的事前评价工作,增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环节的衔接度,引导部门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整体运行效率。

加强国库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通州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制度》,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通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改革,初步建立公务卡改革制度框架,搭建公务卡业务平台,全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228家单位及11个乡镇,全部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积极开展通州区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研究制定《通州区区级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为启动非税收入试点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实施工作,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管力度,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正常秩序。2012年,共完成货物、工程、服务类等各项采购任务274项,采购资金57,059万元。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继续发挥政府公物仓职能作用,完善各项制度及工作流程,提高资产使用效率。2012年共接收各类资产6,173件套,调剂、调拨、处置资产5,268件套,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健全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按照“求新、求精、求严、求优、求快”的工作方针,做好区级重点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力争工程竣工一项,结算评审完成一项。2012年共进行财政评审立项507项,送审资金432,141万元,审定资金372,623万元,节约资金59,518万元,更加有力地支持了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需要。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审核的长效机制,对财政资金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管,保证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对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及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检查。健全完善财政特邀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预算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面对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新形势,我们深感工作中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努力:一是区域经济总量实现快速增长后劲不足,财政组收任务将会更加艰巨;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社会民生改善、加快新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需求加大,使有限的财力增长与支出的刚性需求矛盾更加凸显;三是提升财政支出绩效仍需努力,“重增量、轻存量”、“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面对财政工作的新形势,要切实以一流的标准加强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财政服务保障水平等。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确定通州区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区委五届四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培育涵养财源,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民生优先,确保依法增长和全区重点工作资金需求;积极深化财政改革,强化统筹协调、突出绩效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财政预算安排考虑的主要因素

1.科学考虑综合因素,稳妥安排财政收入预算

2013年,我区财政经济面临的形势将更加复杂严峻,经济发展环境有利与不利因素并存,财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是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国家将继续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正持续集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环境将不断向好。

二是市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进一步落实聚焦通州战略,分类推进重点新城建设,打造功能完备的城市副中心”的战略部署,随着“聚焦通州”进一步向纵深推进,聚集高端资源的政策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三是我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全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项目呈现梯次推进,重大项目布局步伐加快,为财政收入增长进一步积蓄力量。乡镇作为全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收入增长将保持总体平稳的态势。特别是以园区为载体的实体经济税收,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同时,通过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税源建设激励机制,将会更加调动街道办事处的组收积极性,促进全区经济稳定增长。

在看到有利因素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2013年我区财政经济运行仍面临着许多压力和不确定因素。

一是国际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低速增长态势仍将延续,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在外需下滑与内需不振相互交织的宏观大环境下,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不利因素依然较多。二是重大项目、重点行业对财政收入拉动作用亟待增强。目前,我区产业发展正处于培育期,区域经济总量缺少大项目的带动和支撑,短期内难以实现快速增长。三是政策性减收因素和2012年非常规增收因素对财政收入产生叠加作用。作为我区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房地产业,未来走势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北京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结构性减税预计全年减少财政收入1.5亿元。同时, 2012年财政收入中包含的一次性非常规增收因素,2013年将不复存在并且形成较高基数。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安排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1.18亿元,同比增长12%。

2.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预算

一是保证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重点事业投入依法增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化和均等化。依法安排教育支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卫生投入,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以争创“科技示范区”为带动,促进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文物保护建设,安排文化创意产业基金3,000万元,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二是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城(农)低保城乡统筹一体化,足额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安排医疗改革经费、落实“一老一小”和城镇无业居民医疗保险调标补助资金;安排城乡无保障老人福利金及基础养老金、落实九养政策及高龄老年人津贴,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安排优抚帮困资金,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三是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投入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3.1亿元,支持符合新城功能定位的高端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壮大财政增收基础。

四是继续提升新城建设与管理水平,集中财力保障新城建设重点投入。做好垃圾分类、市政设施维护、夜景照明等工作,实施城市立体空间绿化、落实6.7万亩平原造林任务,支持房屋抗震加固、热计量改造、公租房建设等办实事工程顺利进行。落实社会网格化管理建设资金,支持社会管理创新。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基金,保障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以强农惠农为出发点,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园区农业、科技农业、数字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支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农业减灾抗灾能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强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落实三河三路占地补偿与管理资金、滨河森林公园占地补偿政策,让公共财政更多的惠及农民。

六是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继续做好援建工作。在确保各部门履行职能需求的同时,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促进资源整合,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做好援疆援藏和对口帮扶贫困地区援建工作。

二、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932,732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收入511,840万元,较上年增长12%;市对区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306,000万元;市对区县提前告知市级专项补助43,892万元;上年区级结余71,00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32,73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500万元;国防支出2,2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49,500万元;教育支出125,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25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0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5,9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8,9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91,5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5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6,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00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30万元;援建支出2,43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430万元;其他支出93,831万元。

三、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1.基金总收入108.5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93.09亿元(含前期土地开发成本73.2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35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88亿元、残疾人保障金收入1.09亿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1.25亿元、农业开发资金2.9亿元。

2.基金总支出108.56亿元,剔除土地出让收入需要安排的前期开发成本73.22亿元和应计提的专户支出1.72亿元,剩余部分33.62亿元,用于基金定向支出。其中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5.5亿元,按照轻重缓急,全部用于安排以前年度延续项目和明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

2013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扩财源、求发展,努力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把握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主动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是大力支持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及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产业发展资金规模,健全各项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区域经济实力。积极落实“营改增”财政补贴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生存和发展环境。二是完善区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税源建设综合考评机制,积极引导乡镇(园区)及街道办事处科学涵养财源。三是强化收入征缴工作。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收入征管体系,继续巩固“横纵结合”的组收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收入应缴尽缴。四是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按轻重缓急实施动态管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支持。五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坚持开源节流、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二、建新城、惠三农,不断增强统筹城乡发展能力

全力推进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积极落实首都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统筹调度资金,保障“一核五区”建设顺利推进。做好与新城建设重点项目的对接,用足财政政策,用好财政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严格资金监管,促进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实现突破式发展。

加大涉农领域投入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开发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继续做好一事一议财政以奖代补工作,大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

三、调结构、保重点,切实提高财政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学前教育及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提升办学水平。继续推进名校办分校建设,吸引更多的优质教育落户通州,提升全区教育服务水平。支持科技事业发展,着力提升科技对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支撑作用。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合理安排资金,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和基层文化事业发展,确保“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资金需要。

二是提升财政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切实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确保各类民生政策支出需要。巩固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支持社区规范化建设及社会养老服务等工作开展,及时落实城(农)低保、优抚社救和就业再就业政策,努力构建惠及民生的“减震网”和“ 安全阀”。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三是保障全区为民办实事、折子工程及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保障性住房建设、平原地区造林、网格化社会管理等资金需求,确保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努力建设和谐通州。

四、强基础、促效益,全面提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

强化预算管理工作。将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加强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管,加强项目论证和事前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效果。加强支出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集中财力支持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使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二是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建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三是继续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实现预算执行与国库支付系统的有效衔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平台建设,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执行采购程序,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区级重点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工作,健全完善《通州区土地储备及一级开发项目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工作机制,做好我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审工作。

加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牢固树立绩效优先理念,不断扩大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和规模,逐步强化绩效评价对后续预算项目安排的指导意义,在评价成果应用上取得新突破。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启动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编工作,制定出台我区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办法及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不断探索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新思路、新方法,提高国有资本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将预算资金管理和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全区政府债务的监控及管理,健全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办法,规范举债程序,加强债务风险预警,逐步实现政府债务的实时、动态、全程监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切实维护政府信誉。

继续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审核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财政资金运行的效益追踪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区政府重点工程、大额专项资金及会计信息质量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听取区人大、区政协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

各位代表,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推进我区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2013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区财政部门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奋勇拼搏、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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