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侨务

日期:2008-09-08    来源:通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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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04年区民委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深入贯彻北京市宗教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为全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杜妍杰)

【民族经济】
  2004年,市、区民委拨款110余万元扶持全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其中投资40万元用于小楼饭店的就餐环境改造;投资70万元用于于家务乡、村的农田水利灌溉、奶站建设、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李雅平)

【清真食品市场管理】
  贯彻、落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对全区300家清真饮副食网点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对设立的23家规范清真柜台进行检查评比,其中诚信超市、大顺斋一号店等11个清真规范专柜,在市民委召开的总结表彰会上受到表彰奖励。(李雅平)

【资助民族教育】
  教师节期间区民委走访慰问3所民族小学、1所民族幼儿园,送去慰问金6000元;资助1名回族困难大学生学费3000元;帮助区内3名少数民族大学生获得“爱心助学工程”助学金。(苏会军)

【举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运动会】
  区民委在于家务民族小学召开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运动会。全区5所民族小学、1所民族中学的近400名师生参加了跳绳、踢毽、夹包、绫球、角球等5个民族体育项目的比赛。(苏会军)

【行政执法】
  3月,在全区开展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区民委会同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乡镇办事处对全区清真餐饮副食网点情况、私设宗教活动场所、家庭聚会点、宗教渗透等情况进行调研,制定了《通州区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方案》、《民族工作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方案》等。在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共依法行政执法案件8起,完成民族宗教依法行政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得到市宗教局有关领导对通州区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肯定。(杜妍杰)

【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年内,区民委结合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具体情况,制定了《民族宗教传统节日、重大活动关于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根据重要宗教节日、活动人员众多的情况,精心组织,严密防范,保证节日、活动期间的安全。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狠抓安全监管和防范,排除安全隐患。年内,投资专项经费16万元,支持贾后疃教堂、龙庄教堂、张家湾清真寺等宗教场所进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杜妍杰)

【清真寺修缮】
  积极协调做好清真寺的修缮工作,及时妥善协调解决在清真寺修缮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使修缮工程得以顺利进行。其中于家务修缮工程于10月全部竣工,通州清真寺一期修缮工程于11月投入使用。(李雅平)

【通州区基督教爱国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
  3月27日,北京市通州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通州宾馆召开。参加大会的有来自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基督教界63名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通州区基督教爱国会筹备工作报告》、《北京市通州区基督教爱国会章程(草案)》,成立了北京市通州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选举产生了该会领导机构。(杜妍杰)

【侨务工作】
  年内,把贯彻落实侨法、侨务政策作为侨务工作宗旨。定期组织侨界人士举行学习和参观,为老华侨解决生活困难,利用中秋节、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暖侨心、联侨情等走访慰问活动。(苏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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