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凝聚群众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日期:2008-04-01    来源:通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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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调研

中共通州区委副书记  杨  林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新农村建设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这一作用,就必须以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为工作重点,以服务群众为工作切入点,不断转变自身职能,改进履职方式,推进党建工作的创新。这既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最近,就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问题,我同区委有关部门的同志们深入到全区各乡镇和部分村进行调研,对近年来通州农村基层党组织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思考。

一、清醒估计农村基层党组织履职的实际状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党组织所处的环境、肩负的任务、工作条件和自身状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通州农村基层党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建设,在探索中推进党建创新。

(一)基层组织的履职重心逐渐调整

改革开放以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民自主创业,基层党组织和农民的利益关系发生了变化。基层组织不再组织群众统一生产,而是要凝聚群众共同奋斗。在这种新的利益格局下,基层组织的职能逐步转变,工作重心逐步调整。西集镇党委兴建千亩蔬菜温室大棚基地,扶持樱桃等果品示范基地,在全镇形成“三带两区”发展格局,凝聚和带动3000多农户调整了种植结构,增加了收入。永乐店镇党委利用本镇丰富速生林资源,引导和鼓励农民发展林菌间作、林药间作、林菜间作,20个村农民从中受益。漷县镇草厂村党支部采取“做给农民看、帮着农民建、带着农民干”的办法,带动全村农户种植蔬菜,使每户增加收入1万元以上。总结各乡镇和村的实践经验,我区制定了《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党委加基地”、“支部加协会”的意见》,要求乡镇党委积极建立融农产品科研、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示范基地,村级党组织积极领办、创办农业专业协会,为广大农民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扶持,凝聚群众共同发展。目前我区各乡镇党委领导建设的示范实践基地达20个,发展和培育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20家,带动5万农户10余万农民就业,户均收入达到3.2万元。在生产发展中,基层党组织的职能逐步转变,起到了凝聚群众共同奋斗的作用,农村生产和农民收入得到较快增长。

(二)基层组织的履职方式不断改进

在新的条件下凝聚群众的基础和前提是要为群众提供服务,这是基层党组织履职方式的重大转变,也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切入点。我区在农村党组织以“党委加基地”、“支部加协会”凝聚群众共同奋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方式。从党组织层面看,着重解决群众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共性问题,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从党员层面看,着重解决群众遇到的个性问题,积极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永顺镇地处通州新城规划范围内,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在实施资产经营上提供指导和服务,增加了村级资产经营的收入。梨园镇处于通州南部新城,镇党委为加快城市化进程,在政策和改革上加大服务,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动力,全镇68%的农民搬迁上楼,经济总量实现5年翻番。台湖镇从抓规划入手,改善发展环境,推进“精品村”建设,服务农村创业发展和人民生活。于家务乡创新乡党委、村支部和党员的“三层互动”服务机制,建立“博爱超市”、“爱心家园”、乡村“全程代办服务室”,构筑各类服务载体,搞好分类服务。马驹桥镇党委结合实际,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为12个村6000多名农民投入保险资金4亿多元,解除了农民失地后的后顾之忧。永乐店镇党委以“党员责任区”的形式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将全镇835名党员按照居住区域划分责任区,由党员对各自责任区内群众提供帮助和服务。

(三)基层组织的履职行为逐步规范

农村基层组织运作不规范,重大决策不按程序办事,村务不公开透明,是新形势下干群关系紧张的一个因素,也是引发农村群众上访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规范村级组织的运行,通州区委、区政府制定了《通州区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规范村级“两委”关系和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程序为重点,健全完善村级“两委”联席会议、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村务公开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制度。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一是把培训放在首位,各乡镇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时间,狠抓领导班子成员对《实施细则》的学习;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抓好包村干部、帮扶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的学习,并组织了考试。二是加强检查,区纪检、组织部门对全区各村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门检查,促进规范化的落实。我们通过检查表明,目前全区村级“两委”关系进一步融洽,村级干部民主管理村务的能力普遍增强;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很好保障;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正逐步完善。张家湾镇党委在落实《实施细则》过程中,确立了四项机制,即村支部书记选拔机制、村干部异地交流机制、支部书记职责管理机制、镇村干部“一线工作法”机制,严格了干部的使用和规范管理。马驹桥镇党委为加强村级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在村现有账户基础上,再开设了大额资金专储账户,强化了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村级干部履职行为的规范,促进了全区农村的稳定,2005年通州区信访总量下降到近十年来的最低点。

(四)基层组织履职能力得到提高

在新形势下,农村发展中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帮助基层组织主动适应,主动提高。为此,通州区委从2004年开始,从区直单位和各乡镇选派了400名优秀干部,组成100支工作队,到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或矛盾相对较多的村帮助开展工作。百支工作队把“强班子、聚民心,促发展、推改革,保稳定、炼队伍”作为帮扶重点,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力以赴开展帮扶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工作队共协调帮扶资金2318万元,用于农村改水、改电、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张家湾镇党委在提高履职能力上,对村级班子提出了五个标准,即提高发展能力、服务能力、和谐能力、办事能力、民主能力,让群众欢心、舒心、开心、安心、放心,促进了村级干部工作能力的增强。潞城镇党委从建立机制入手,提出了“四新一好”的要求,即“建设新村庄、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五)基层组织的履职覆盖面不断拓宽

农村城市化进程中,随着旧村改造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人口急剧增加,一些新建小区党员的管理出现了盲区,党组织的覆盖面亟需拓宽。我们按照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原则,创新新建小区党组织设置的模式,通过单独建支、临近纳入和依托村级组织管理等三种模式,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目前全区81个新建小区已经建立党组织,1200多名新入区党员纳入了党组织管理,实现了有效覆盖。宋庄镇以小堡村为中心,聚集了700名艺术家,形成了艺术家群落。为整合这些文化创意资源,镇党委协调成立了艺术促进会,搭建宏观管理平台,形成经营、管理、信息、服务多位一体的系统管理模式,既为艺术家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也拓宽了党组织管理和服务面。

总的看,近年来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履行职能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创新,11个乡镇党委、480个村级党支部(党总支)、22808名党员的总体状况是好的,是有战斗力的,在建设新农村的艰巨历史任务面前,是能够担负重任,发挥出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但是,全区基层党组织的履职情况是有较大差别的,自身建设的水平不尽相同。一些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状况,与新农村建设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利益维护不相适应。归根到底,是有些基层组织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职能,工作的重点和切入点需要转变调整,必须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二、必须进一步把握新农村建设对基层党建提出的新要求

建设新农村是现代化进程中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历史任务。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就必须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与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利益的结合方式,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调研中我们感到,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创新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着眼点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利益

党执政后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当前农村经济成份、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分配方式呈现多元化,经济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多样,党组织与群众利益的结合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不单单是作风问题,更是工作方向与群众利益的有机统一与紧密结合问题。要解决好新形势下党组织与群众利益的统一和结合问题,就必须强化和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要强化资源意识,不断扩大党组织的政治资源、组织资源和民心资源,使基层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建立在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的不断增强上,建立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上。二是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实现、维护、发展群众利益的途径和方式,找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结合方式,找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与人民群众利益的结合方式,使基层党组织既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代表群众现实的具体利益。三是要在具体工作中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如在新农村建设、土地征占和流转、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等涉及农民利益的问题上,要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使基层党组织工作与群众利益相一致。

第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点是凝聚群众共同奋斗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方式和生产方式以及社会基层组织的治理模式发生了变化,基层党组织要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一元领导、统一生产经营、包揽一切向凝聚群众共同奋斗转变。这个转变是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能的一次深刻变化,是履职方式的重要创新,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变。基层党组织要凝聚群众共同奋斗,就要坚持共同理想、坚持共同利益、引领共同目标、组织共同管理、动员共同创造、实现共同发展,就要贯彻物质利益原则,用利益纽带把群众联系起来,团结起来,凝聚人心、凝聚力量。一是用基层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凝聚群众。要按照“坚强有力、群众拥戴”的要求,建设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好一把手。要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实干,敢抓敢管,承担责任,在各方面作出表率,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产生出整体凝聚力。二是用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目标凝聚群众。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村具体目标和实施方案,要使目标和方案同群众利益的实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核心价值观,使广大群众为之奋斗。三是用有效的载体和平台凝聚群众。不断推出并深化党组织抓得住、党员能接受、群众能拥护的发展载体,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把党组织和党员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第三,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切入点是服务群众

基层党组织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只有服务好群众,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因此,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实质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做好群众的工作,尤其是服务群众的工作,也就是要做到“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服务是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切入点,必须紧紧抓住四个环节,做好工作。一是掌握民情。要为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服务,及时准确掌握群众需求,增进干群沟通理解,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导向标。二是服务民本。要为农民就业增收服务,抓好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培育壮大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善解民忧。要为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服务,解决农民关注的水、电、厕问题,推进村内绿化、净化、硬化和亮化,加强村内卫生室、娱乐、健身等公益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四是保障民权。要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服务,建立完善村内民主制度,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要通过服务群众,增强党员和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信心,推进基层党建的深入开展。

三、构建基层党组织凝聚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以构建和谐村镇为工作着力点,以强化党组织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为突破口,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指明了方向。区委三届五次全会对深化通州基层党建创新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全区组织工作会议也就此做出了部署。我们要在新农村建设中深化基层组织创新,按照点上探索、逐步完善和面上推广的过程,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在促进新农村建设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引领农村发展的作用

进一步创新党组织服务群众和引领发展的组织形式。在全区推广“党委加基地、支部加协会”工作模式,把更多的农民凝聚和带动起来,促进农民致富。要通过创办各种形式的基地和协会,扶持和引导每个村因地制宜发展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业”、“一村多业”、“多村一业”的生产发展格局。同时,要根据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建立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制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建设的意见》,形成区、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增强对农民致富的辐射带动作用。

进一步发挥党员在增收致富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农村党员科技服务队,组织有特长的党员为群众在种植、养殖、家庭手工业等方面提供服务。培育“党员致富示范基地”、“党员致富示范村”、“党员致富示范户”,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区今年推出“党员致富示范基地”10个、“党员致富示范村”50个、“党员致富示范户”500个。

积极探索基层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以潞城镇实行“基层党代表常任制”为试点,为农村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搭建载体,发挥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反映民意、建言献策和监督作用,成为党组织联系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基层组织规范运行

探索推行农村干部的职责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基层干部岗位职责管理手册》,将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廉洁自律、为群众办实事等重要指标列入其中,加强对基层干部的职责管理。实施基层干部“双向考核”制度,将党委考核和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形成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的考核评价体系。

继续加大对村干部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加大《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贯彻力度,广泛开展民主管理示范“达标乡镇”、“达标村”活动,健全规范村民代表大会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基层干部违反《实施细则》的责任追究。落实《通州区村级集体资金专储账户管理规定》,加强对村级集体大额资金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把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工作绩效和党代表履责等重点内容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内情况通报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拓宽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渠道。

完善民意反映机制。大力推行“党委书记信箱”、“信访调处结果公开”、“干群恳谈会”和《民情日记》等相关制度,构建民情民意调查、办理和反馈工作体系,实现和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

创新保护农民利益的规范制度和程序。推行“五步决策工作法”、村情简报入户和村民代表联系户等制度,在拆迁改造、土地征占、生产发展、环境治理等建设和发展中,充分听取和尊重农民意愿,用规范的制度和程序保护农民利益。

(三)进一步突出履职能力培养,不断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形成村级党员干部长期受教育的机制。以提高基层干部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为重点,区一级要定期举办村级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中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各乡镇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的培训方案,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系统培训。

形成农村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机制。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实岗锻炼和参观学习等形式,促使他们增长才干。各乡镇要充分开发人才资源,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使用和锻炼。

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机制。对从外地流入我区的流动党员,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站,实施有效的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从我区流动到外地的党员,建立“外出报告、中途联系、回乡座谈”三项制度,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提供途径。

(四)进一步深化帮扶工作,形成支持基层组织建设的合力

强化区级领导联系乡镇制度。区级领导要抓好所联系乡镇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工作开展,要与所联系的乡镇研究基层党建创新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新农村建设遇到的问题。

建立区属部门包村结对制度。区属部门要主动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工作,把工作向农村延伸、向农村覆盖,制定本部门建设新农村的职责措施,每年为农村办1~2件实事。重点在壮大集体经济、树立文明新风、搞好社会治安、促进村容整洁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改善农村软硬件环境和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组织“一帮一、手牵手,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活动。建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业等经济实体“联村帮扶”制度,支持基层组织建设,支持农村发展。实施“村村有大学生”行动,积极选派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力争在三年之内实现每村有2名大学生的目标,为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留得住、用得上、有作为的青年骨干。

(五)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建立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市委创新意见要求,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核定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确保每年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不少于210万元,制定党费管理使用制度,保障全区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建立村党支部书记福利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补贴、养老保险制度,解决村党支部书记后顾之忧,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建立党员关爱机制。建立党员需求档案、设立党员服务热线、发放党员意见需求卡,在《党员手册》中专门增加服务党员内容等,逐步建立以“一册一卡一档一线”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关爱机制。坚持和完善对老党员、困难党员发放生活补助、定期慰问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困难党员“一助一”活动,帮助困难党员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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