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日期:2008-04-01    来源:通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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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06年,通州区残疾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北京市残疾人工作会议和区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新北京、新奥运”为动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明确“十一五”发展目标和任务,残疾人重点难点工作取得突破,各项业务工作有新进展,残疾人群体保持稳定,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良好。2006年区残联被评为北京市“十五”残疾人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北京市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获北京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优秀组织奖。

(高锦霞)

【完成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北京市采取三级随机抽样的办法,确定通州区宋庄镇双埠头村、宋庄村,永顺镇小圣庙村、新建村,梨园镇刘老公庄村、三间房村,台湖镇新河村、台湖村,马驹桥镇一街村、马村10个村为抽样调查样本单位。从41日开始,调查员、医务专家深入调查小区入户进行调查登记、残疾筛查,历时一个多月,优质、安全、顺利、圆满地完成了任务。通州区被评为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先进区。

(高锦霞)

【残疾人康复工作效果显著】  贯彻落实市残联《关于创建北京市残疾人社区康复达标区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本区“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提高社区康复工作水平,为2010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区残联、区卫生局、区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年内康复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新建10个村级残疾人康复站,建立残疾人辅助用具服务站15个。开展康复工作,为102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12名低视力患者佩戴助视器,为228名肢体残疾人、5名脑瘫儿童和12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系统训练,为380名智力残疾人提供康复机构服务,对2600多名精神残疾人开展监护服务,减免费送70名贫困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到农疗或工疗基地接受康复,为6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小型辅助用具。实现聋儿康复“零拒绝”和白内障复明手术“无障碍”。开展成年智障人“日间照料”服务,探索社区康复新模式。康复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培训各类康复技术人员200多人次。免费为22名残疾人安装假肢。与京通医院一起,为20名残疾人赠送轮椅,向残疾人发放医疗优惠卡6000个。

(高锦霞)

【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落实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 通州区对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全年审核单位1.3万家,核定残疾人就业2000人。2006年新安置残疾人就业558人,其中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238人,社区就业112人,集中就业66人,扶持个体就业和组织起来就业45人,扶持其他形式就业97人。各级残疾人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接待612 人次咨询,求职登记90人,职业指导294人次,举办残疾人招聘会20场,推介成功90人。盲人保健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盲人按摩培训3名,新安置8名盲人就业。

(高锦霞)

【教育培训工作成效明显】  2006年,各级残联多渠道筹措资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解决就学困难问题,共为371名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高中生、大学生发放助学款达27.2万元。全区举办残疾人各类技能培训班22期,548人次接受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高锦霞)

【扶贫解困工作扎实有效】  残疾人各项救助政策得到落实,2943名残疾人享受城镇、农村低保和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其中有2123名享受农低保金待遇的残疾人,从71日起月增加低保金20元。实施安居助残工程,为38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危旧房户进行房屋翻建,对4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旧房改造进行补贴,为32户城镇贫困残疾人落实廉租住房政策。年内投资10万元在漷县镇草厂村建立扶贫助残基地,扶持20户残疾人家庭从事蔬菜种植。投资10万元在宋庄镇建立“温馨家园”,为解决残疾人康复、生活等方面困难创造有利条件。

(高锦霞)

【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  重点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完善法律救助办法,年内举办12期法律维权知识讲座,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946人次,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5件,胜诉率达100% 发放残疾人免费维权爱心卡5000张,信访条例得到贯彻落实;区、乡镇、街道残联共接待残疾人来访、来信、来电500余件次,为残疾人挽回损失30余万元。

(高锦霞)

【残疾人运动员获可喜成绩】  在北京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本区残疾人运动员发扬拼搏精神,获得10枚金牌、3枚银牌、3枚铜牌。残疾人运动员老将赵体良打破市残运会铅球项目纪录。

(高锦霞)

【无障碍建设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47日,区政府印发《通州区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各部门职责、保障措施和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等,使本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实现制度化管理。新华大街、新华南路、运河西大街三条大街建设过街天桥时,严格执行无障碍法规,多处银行储蓄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饭店、新建住宅小区都实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或改造,为残疾人出行创造有利条件。

(高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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