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通州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日期:2025-01-27 17:44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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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进展情况

通州区承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24项,截至目前,已办结销号23项、达到序时进度1项(市规自委牵头办理的矿山治理修复问题)承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137件,其中通州区牵头办理的122件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销号,协助市有关部门办理的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

二、统筹谋划和组织部署情况

2024年,通州区持续高位统筹调度督察整改工作,通州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共以会议形式调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工作13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工作进行批示3次区整改办充分发挥统筹监督作用,推动督察整改进展,压实整改责任,固化逐级整改调度机制,季度提请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调度各4、制发第三轮中央督察典型案例通报3期、两级督察专报2期、检查点位168处,督促责任落实。

三、总体整改工作成效

(一)长效坚持涉气类问题治理,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1.深入开展VOCs专项治理行动,形成VOCs全链条治理。一是在工程领域推广绿色环保建材;二是开展污染溯源排查;三是努力解决餐饮油烟问题。

2.积极推广新能源车辆及老旧机械淘汰。一是加快推进机动车“油换电”。二是加快重点行业新能源化。三是加快建立清洁运输示范区。四是加快机械电动化和老旧机械淘汰。

3.实现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外来沙尘“四尘”共治。一是开展扬尘百日攻坚行动。二是试点基坑气膜技术。三是强化秋冬季污染攻坚,最大程度实现“削峰降速”。

(二)聚焦“三水统筹”,督察推动碧水保卫战

1.推动农村水环境整治。一是开展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常态化摸排调研,确保环境整治合格,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持续开展河长巡查督办。三是加快推进美丽乡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加强地下水源头管控。一是严格用水总量。二是加强地下水管理,截至2024年底,通州区地下水埋深为5.52米,同比回升1.03米。

3.着力提升水源保护。完成2024年度通州区区级、乡镇级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完成通州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充划分工作,做好重点水源保护。

(三)规范垃圾处置消纳,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1.规范建筑垃圾及拆除垃圾处置一是规范建筑垃圾管理。二是完善资源化处置场所监管。三是常态化开展7部门联合渣土车执法检查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一是通过首都环境建设管理综合检查和考核考评系统持续对通州区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及非正规堆放点位开展“回头看”是强化日常检查,整改反馈率100%。

3.渗滤液处理能力充足。对全区现有生活垃圾相关设施进行摸排,建立《通州区环卫设施管理台账》,明确设施渗滤液处理能力等相关信息。

(四)呵护生态环境系统功能,巩固生态空间稳定性

1.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意识一是及时核实处理市级部门下发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至相关责任部门并开展实地核查。二是在建设项目报审中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核实。

2.“还绿于民”统筹实施生态修复。一是推进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二是推进小微绿地建设利用回收代征绿地、乡镇街道边角地等开展小微绿地建设工程。三是因地制宜开展湿地恢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系统研究部署,严谨务实推动自查自改

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强沟通协调,系统研究部署,明确阶段目标,全面聚焦自查自改。对工程建设类任务,以项目完工并发挥环境效益为办理标准;对政策制度类任务,以政策出台并严格实施为检验要求;对执法监管类任务,以组织得当并取得积极成效为基本准则,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提高责任意识,坚持全行业环保管理

通州区将坚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形成推进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贯彻落实《北京市通州区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措施》文件精神,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协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体切实推动“大环保”理念在副中心扎根结果。

(三)精心筹备部署,做好第三轮督察迎检准备

深入学习第三轮督察典型案例及华北督察局调研反馈报告,紧密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关注农村水环境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短板弱项,提前研判存在隐患,强化问题排查整治效能,推动解决我区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力争能够提前化解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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