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表
按照《关于严格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对区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单位,完成办理的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办理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 |
任务编号 |
整改方案第二十八项 |
问题概述 |
水源地保护仍需加强,通州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目前仍有装修垃圾分拣中心、排污沟、工业企业等77个风险源整治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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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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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77个风险源整治。每年对水源保护区进行评估,对风险源进行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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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2年5月底前,制定出台水源保护区风险源清单和规范化整治工作标准,下达清理整治任务。 2.2022年6月底前,全面梳理77处风险源点位现状,对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排污沟、工业企业等风险源,按照法规和规范进行核实,建立基础信息台账,明确清理整治目标及整治方式。2022年底前,完成77处风险源点位规范化整治。 3.2022年底前,对宋庄镇管头村装修垃圾分拣中心用地范围进行确定,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构筑物、设施设备的清理整治。 4.2022年底前,完成水源保护区评估和水源地风险排查,动态更新风险源整治清单。2023年6月底前,对现有水源保护区范围依法进行重新论证,调整划定保护区范围,并按程序报批。 5.开展日常巡查管控,动态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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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1年12月14日,印发《通州区集中式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规范》。2022年2月21日制定出台《水源保护区风险源清单》,下达清理整治任务。 2.2022年2月21日,全面梳理77处风险源点位现状和基础信息台账建立情况,督促属地按照整治标准开展治理。 3.2022年3月26日,对宋庄镇管头村装修垃圾分拣中心用地范围进行确定,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构筑物、设施设备的清理整治。 4.(1)2022年底,完成水源保护区评估和水源地风险排查,动态更新风险源整治清单。(2)2023年2月20日,开始撰写现有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调整划定相关汇报,5月底完成报告撰写,6月12日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7月14日报审。 5.属地按月开展日常巡查管控,动态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污染问题并报送整治进展。实施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工作,严格执法监督,2023年1至10月巡查检查69个风险源问题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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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间 |
2021年12月至2023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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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魏华 815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