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公开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日期:2023-05-06 10:39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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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7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通州区反馈督察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3月7日召开督察反馈见面沟通会及督察通州区情况反馈会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州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通州区贯彻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印发,督察整改进展取得阶段性成效。现按照要求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本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切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督察整改有序推进,立行立改和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的18项任务中,已完成17项、超时未完成1项;其余应于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前完成的9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督察期间交办的67件信访问题均已办结。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8个国市控考核断面中水质均值达到Ш类的1个、Ⅳ类的7个,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
  自反馈督察意见一年以来,本区重点开展四方面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增强思想认识自觉。提高生态认识。在通州区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科级任职培训班和清华大学“精细化管理与智慧城市建设”专题培训班中设置气候变化、低碳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课程,有效提升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和素质能力。压实环保责任。制发《通州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编制《通州区2023年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格监督考核。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考核,通过考核倒逼环保责任落实。印发《通州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约谈、移送暂行办法》,督促各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
  二是加速推进“双碳”建设,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成功获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城市资格,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气候投融资试点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持续优化产业结构。2022年,完成5家一般制造业疏解、6个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发布实施《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22版)》,42家企业申报项目78个。
  三是分类推进污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进空气污染物协同治理。出台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渣土车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等改革方案,深化远程监控管理。启动卫星遥感裸地监测项目,分类施策推动裸地精准治理。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加强工业企业VOCs深度治理。大力推进“三水”统筹。完成120个村庄污水管线建设、40个村庄污水治理。新建再生管线5公里、污水管线90公里,雨污合流改造15公里。创建160个节水型载体。系统评价主要河流生态系统综合健康情况,厘清河流污染的主要限制因子。有效保障土壤环境安全。2022年,建立6个疑似污染地块、26个污染地块、4个北京市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清单。完成96个建设用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查、20个重点建设用地项目土壤调查联合评审。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2022年,监督医疗卫生机构清运医疗废物2663吨、实验室清运医疗废物211吨,监管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全市医疗废物和重点管控垃圾51058吨。4家转运试点收集废旧铅蓄电池22197吨、转运21925吨。
  四是聚焦群众关注重点,推动解决身边问题。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氛围。健全环境违法投诉举报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主题宣传和志愿服务,持续加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参与感和成就感。着力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印发《通州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2022年任务清单》,下大功夫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
    下一步,通州区将继续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以严实举措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全力推动整改任务。针对2023年整改任务,督促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及对应的完成时间节点,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围绕2024年、2025年整改任务,充分研判可能存在的“堵点”问题及对策,督促各责任部门尽快弥补生态环境领域欠账,推动督察整改取得实效。二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区级空气污染分级分类自主减排清单,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系统提升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尽快实现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三是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认真梳理“十四五”规划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新要求,锚定应对气候变化、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污染协同控制等新领域,逐步健全制度保障体系。紧抓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契机,打造绿色发展区域共同体。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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