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督察整改落地见效,总体进展收获优异成绩

日期:2023-02-28 14:33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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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紧握《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落实的重要历史机遇,深刻领会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统筹推进城市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总体进展收获优异成绩。

一、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督察整改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我区28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16项、达到序时进度11项、未达序时进度1项。立行立改的2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1项、达到序时进度1项,应于2022年完成的16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15项、未达序时进度1项,应于2023至2025年完成的10项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督察期间交办的67件信访件均已办结。

(二)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1.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比改善率为8.3%,创历史新低;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分别为62、29、3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改善6.1%、12.1%和持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2天,优良率提高至74.7%,同比增加2天;出现重污染天数(扣除沙尘)3天,同比减少7天。全区降尘量为4.0吨/平方公里·月,同比改善4.8%。

2.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2年全区8个国市控考核断面中水质均值达到Ш类的1个、Ⅳ类的7个;20个乡镇出境考核断面中达到Ш类的1个、Ⅳ类的14个、Ⅴ类的2个;30个街道乡镇入河排污口考核断面中达到考核标准的10个。

3.土壤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全区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用地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

(三)治理体系不断提升

制《通州园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出台《通州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通政办发〔2022〕21号),激发全民主动发现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的积极性,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拆迁、拆违工地扬尘污染管控责任及措施的通知》(通住建委发〔2022〕20号)、《北京城市副中心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化指导手册》(通住建委发〔2022〕39号),加强全区拆迁、拆违工地扬尘治理和绿色施工标准化建设,完善拆迁、拆违工地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工现场绿色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建立与副中心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体系。汇编《通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境卫生作业检查考评实施细则(试行)》《通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检查考评实施细则(试行)》《通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生产检查考评实施细则(试行)》(通环服中心发〔2022〕8号),强化行业检查责任落实,逐步适应城市副中心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的新要求,推动全区城乡环卫作业水平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污染控制水平双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州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组长。自接到督察报告反馈通知后,第一时间召开北京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见面沟通会及督察通州区情况反馈会,要求全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改办),办公室主任按月召开专题调度会议8次,区长按季度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3次,坚持高位统筹部署督察整改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

印发《通州区贯彻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京通办字〔2022〕19号),明确各项整改责任,细化各项整改措施。区整改办落实表格化调度、清单式管理,定期调度督察整改进展,强化跟踪督导,按月向区政府报送督察专报7期,压实整改责任。

(三)强化督查督办

严格销号管理,制发《关于严格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已办结问题的销号标准及具体程序,并将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销号情况纳入专项考评指标,落实以考促改,进一步推进问题解决,巩固整改成效。

(四)严肃责任追究

区纪委成立环保问责调查组,对北京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启动问责调查,5家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4家单位下发工作提醒函给予党内警告3人、政务记过1人、政务警告1人、诫勉5人、通报问责2人、批评教育17人,问责情况将于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动员公众参与

在区政府网站设置“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公开《通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通州区贯彻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京通办字〔2022〕19号),及时向公众宣传报道整改进展,接受社会监督,自督察报告反馈至今,已在专栏发布信息30余篇。

三、重点领域整改进展

(一)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增强思想认识自觉

1.提升生态认识。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和政策体系》《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实践》纳入通州区2022年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课程,在科级任职培训班和清华大学“精细化管理与智慧城市建设”专题培训班中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课程,有效提升干部对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和素质能力。

2.压实环保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制定《通州区2022年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京通生态文明委2022〕3号)、《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京通生态文明委2022〕6号)、《通州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通政发2022〕8号),着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3.严格监督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考核,通过考核传导压力,倒逼环保责任落实。印发《通州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约谈、移送暂行办法》(京通生态文明委〔2022〕7号),坚持依法依规,强化警示教育,督促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

(二)加速推进“双碳”建设,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1.获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成功获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城市资格,先后报送两批共计29个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气候投融资试点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京通办字〔2022〕23号)

2.持续优化产业结构。2022年完成5家一般制造业疏解、6个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发布实施《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22版)》(通经信局〔2022〕160号),42家企业共计78个项目申报。

3.促进建筑领域低碳化。成功获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截至2022年底,共有67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建筑面积约1005万平方米。

4.推进能源高效低碳利用。制《北京城市副中心地热能开发利用实施规划》,初步形成《关于城市副中心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截至2022年底,城市副中心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投产和在施项目面积约420万平方米。

5.强化碳市场和低碳试点示范引领。推进北京绿交所及国家自愿减排(CCER)交易中心建设,启动运河商务区超低碳排放示范区建设,运河商务区和张家湾设计小镇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三)分类推进污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积极推进空气污染物协同治理。出台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渣土车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等改革方案,深化工地扬尘远程监控、量化考核、评优挂牌等管理模式。着力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机械作业率,引用小型作业设备用于背街小巷清洁,拓展道路尘负荷监测频次和范围。启动卫星遥感裸地监测项目,督导各街道乡镇分类施策推动裸地精准治理。加快企业高排放车淘汰,推进环卫车辆电动化率。强化进京路口和重点道路重型柴油车抽查抽测,全面摸排在施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加强工业企业VOCs深度治理。

2.大力推进“三水统筹”。制发《通州区“十四五”时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工作方案》(通政函〔2022〕198号)、《通州区水环境系统治理提升实施意见》(通政办字〔2022〕5号),完成120个村庄美丽乡村污水管线建设、40个村庄污水治理。新建再生管线5公里、污水管线90公里、雨污合流改造15公里,完成5处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30个入河排口整治。开展用水指标编制及分配工作,创建160个节水型载体,完成全年区级、乡镇级及千吨万人饮用水出厂水、龙头水、水源水质量检测。系统评价通州区主要河流生态系统综合健康情况,厘清河流生态污染的主要限制因子。制定企业污染物减排清单并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

3.有效保障土壤环境安全。2022年新增39个需开展土壤调查的建设用地项目,建立6个疑似污染地块、26个污染地块、4个北京市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清单。完成96个建设用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查、20个重点建设用地项目土壤调查联合评审。对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按月进行巡查检查,对9家企业2021年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完成4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和5家高、中风险在产企业2022年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

4.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印发《通州区建筑垃圾(拆除垃圾)规范消纳指导意见》(通垃圾分类指办〔2022〕01号),强化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2022年监督医疗卫生机构清运医疗废物2663吨、实验室清运医疗废物211吨,清收涉疫点位重点管控生活垃圾2054吨,监管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全市医疗废物和重点管控垃圾51058吨。全年新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46家,4家转运试点收集废旧铅蓄电池22197吨、转运21925吨,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2953家次。

(四)聚焦群众关注重点,推动解决身边问题

1.营造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氛围。逐步健全环境违法有奖投诉举报等激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主题宣传和志愿服务,持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收获生态环境参与感和成就感。

2.着力解决群众身边问题。进一步完善接诉即办、未诉先办、主动治理运行机制,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噪声、异味等生态环境问题,印发《通州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2022年任务清单》(京通生态文明委〔2022〕2号),专题调度永乐废弃物混烧处理中心、董村分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异味问题,采取更多暖民心措施,在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生态环境问题上下大功夫,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力推动整改任务

对于立行立改和应于2023年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督促各责任单位明确仍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对应的时间节点,推动任务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对于应于2024年完成的整改任务,提前谋划阶段性整改目标,充分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堵点问题及相应对策,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全面落实到位。对于应于2025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做到思想认识不松、调度力度不减、整改标准不降,督促各责任单位尽快弥补生态环境领域欠账,持之以恒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区级空气污染分级分类自主减排清单,加快推广新能源车辆及机械,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快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系统提升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尽快实现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

(三)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对标副中心定位、副中心质量,认真梳理“十四五”规划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锚定应对气候变化、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污染协同控制、“水污染、水资源、水环境”三水统筹等新领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步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抓副中心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契机,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标准统一,深化区域协同,打造绿色发展“区域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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