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通州区教委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情况予以主动公示。
一、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主体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设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北京市委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通州区委有关工作要求。负责通州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新闻宣传、统战、民宗、意识形态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维护本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委现有有效的持证执法人员共24人(包括领导审查岗4人)。其中核定行政执法岗位(A类)在岗人员共10人,核定行政执法岗位(B类)在岗人员共1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
2021年,区教委按照属地及行业监管的工作要求,继续对我区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科类辅导机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共出动3600余人次。同时强化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保障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为不断完善和加强执法检查的效果和力度,配备执法检查车辆1辆,执法记录仪10台。
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我委行政处罚职权已全部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因此2021年1月至12月,我委无行政处罚案件,主要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475起(其中民办学校设立变更45起,教师资格许可1420起)。无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事项。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我委以校园安全督导、“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校园疫情防控为重点,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梳理统计、问题通报等方式,督促提高行政执法检查的效果。2021年我委落实执法检查1795件次,人均执法量179.5件次,均及时填报并维护“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本年度主动发起部门间联合检查3批次,配合发起1批次,共检查50户。主要包括与区公安分局对我区校园周边交通治理、中小幼校园一键报警装置使用、平安校园建设情况开展的检查;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对潞河中学、北京市第二中学通州校区等学校实验品储存和实验室管理开展检查。抽查计划和结果均已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情况
2021年共接到“12345”案件9529件,受理的举报案件均已处理完毕,办结率为100%。2021年,区教委围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工作目标,紧盯关键环节和原始解决率,进一步落实首单负责制、一单双派等工作机制,在全面提高“接诉即办”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同时,切实提高一线办事人员的能力水平,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