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通州区教育系统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规范并完善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力推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切实发挥好执法检查的作用,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通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结合通州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主体
通州区教育执法检查主体为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及其授权的通州区民办教育服务中心。
二、管理对象基数及检查比例
教育行政执法检查对象为北京市通州区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学校;中外合作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经教育行政许可,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知识辅导,开展外语语言能力培训,开展中高考高度相关的学科类课程培训机构。2024年度计划对培训机构实施100%全覆盖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检查比例不低于20%。
三、检查时间
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月至12月。
四、检查项目
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检查、对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检查、对学前教育的检查、对中小学校开展五项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对学校及单位基建、改造项目的检查、对学校各类安全工作情况的检查、对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情况综合督查、对参加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的中小学校提交材料情况的检查、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检查等等。
五、检查依据
教育行政执法检查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检查方式
2024年度教育行政执法检查的主要形式为多种类、全覆盖的常规检查和重点突出的专项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此外,北京市通州区教委将继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提高执法效率,严格执行裁量基准,规范教育行业治理。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