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通州区教委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切实发挥执法治理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通州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主体
通州区教育执法检查主体为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及其授权的通州区民办教育服务中心。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其职能行使的教育执法检查计划由其另行制定。
二、管理对象基数及检查比例
教育行政执法检查对象为北京市通州区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学校;中外合作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经教育行政许可,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学科知识辅导,开展外语语言能力培训,开展中高考高度相关的学科类课程培训机构。共计357家单位。2021年度计划对培训机构实施100%全覆盖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检查比例不低于20%。
三、检查时间
2021年度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
四、检查依据
教育行政执法检查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检查方式
2021年度教育行政执法检查的主要形式为多种类、全覆盖的常规检查和重点突出的专项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此外,北京市通州区教委将继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提高执法效率,严格执行裁量基准,规范教育行业治理。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