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权力清单

日期:2023-05-17 02:17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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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
序号 实施主体 职权编号 职权名称 职权类别 法律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 职权层级
1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F0802600 对受灾地区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 行政给付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 区级
2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F0803500 对受灾地区需冬春救助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行政给付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 区级
3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F2300600 对紧急防汛抗旱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的给付 行政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7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99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公布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市级,区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199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86号发布根据2005年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2号
4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F4301200 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 行政给付 《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区级
5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F4301900 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行政给付 《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市级,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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