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方认为在通州区辖区内医院就诊并发生医疗事故,申请委托通州区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患方)》。
2.要求电子录入后打印(若手写应字迹清晰),表格填写完整,不空项不漏项(编号处不用填写),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务必手写,申请人需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3.住址填写完整,此住址将作为唯一通信地址。
4.有关事实应包含患者基本情况(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就诊病案号、就诊时间、主诉、医院诊断、医院做何处置等就诊相关内容。
5.请求理由应包含申请人认为医院何处置不当造成医疗事故;应阐明是否经司法途径起诉以及办理进度、是否经北京市医调委调解以及调解进度。
6.具体请求应包含“要求通州区医学会对以上诊疗过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他无关事项不应填写至此处。
7.《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患方)》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大街62号,邮政编码:101100;联系电话:69547455-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