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达资金预算安排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北京市财政局共计分配我区2024年中央直达资金额度24935万元(不含国债资金),实际支出22212万元,支出率89%。
2024年直达资金涉及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主要包括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就业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等。
二、直达资金支出成效
文化教育领域,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8450.7万元,弥补学校公用经费不足,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的日常运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我区中小学学生生活补贴。
社会保障领域,就业补助资金支出4636.4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助,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托底安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26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22万元,主要用于宋庄镇丁各庄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支出42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孤儿、流浪乞讨、特困供养对象等救助工作。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医疗卫生领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1500.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工作。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支出228.4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政策宣传等方面。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支出68.8万元,主要用于儿童康复补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支出76.7万元,主要为我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保障。
农业农村领域,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出1812.4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化肥减量增效等。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