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达资金安排及支出总体情况
全年我区共接收中央直达资金指标114910.97万元,支出114757.61万元,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接收分配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8900万元,已全部支出。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77400万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21500万元。
接收分配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5996.84万元,支出15857.12万元。包括:就业补助资金2638.4万元,已全部支出;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253.06万元,支出2170.3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62.13万元,已全部支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56万元,已全部支出;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83万元,已全部支出;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57.65万元,已全部支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7477万元,支出7420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1万元,已全部支出;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11万元,已全部支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581万元,已全部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567万元,已全部支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25.6万元,已全部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274万元,已全部支出。
接收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13万元,为普惠金融发展资金,已支出0.49万元。
二、支出成效
我区直达资金主要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共卫生、就业及困难群众补助、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项目等,支出进度99.9%,支出快速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成效如下。
一是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加大疫情防控投入,用于核酸检测,购置防控设备、防疫物资,集中隔离点运营等,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保障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行。
二是全力保障基本民生。重点支持就业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优抚对象补助等,强化城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能力,落实医疗、养老及教育补助,保障民生祥和、社会稳定。
三是持续推进城市更新。用于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三庙一塔”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通盛北路、新华北路、新华东街等道路达标修复工程,智慧交通管理平台建设等,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居民生活舒适度和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