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达资金安排及支出总体情况
截至5月31日,我区共接收中央直达资金指标106557.22万元,支出10995.66万元,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接收分配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4256.62万元,支出7001.3万元。包括:就业补助资金1526.4万元,已全部支出;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859.33万元,支出971.9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62.13万元,支出33.13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50万元,支出47.5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61.16万元,支出42.6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7477万元,支出3897.03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11万元,已全部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567万元,支出308.1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56万元,支出63.5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627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23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0万元,尚未支出。
接收分配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2300万元,支出3994.36万元。
接收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6万元,为普惠金融发展资金,尚未支出。
二、支出成效
我区直达资金主要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共卫生、养老、就业及困难群众补助、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项目等,目前支出惠及73家学校、15家就业服务机构,支持就业政策落实,保障困难群众及残疾人救助补助,聚焦疫情防控,保障城区绿地养护等重点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