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单位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05    来源:区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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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协调推进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统筹规划本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2、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制定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等工作。

3、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医疗卫生力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

4、贯彻执行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

5、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的管理制度。

6、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落实北京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要求;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相关工作;推动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7、负责建立本区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8、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和医疗机构药械的集中采购,统筹协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9、依法对本区公共卫生、医疗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情况。

10、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本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1、组织建立本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2、负责本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组织拟订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指导避孕节育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

14、负责对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组织拟订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并落实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6、负责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爱国卫生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7、参与组织落实在本区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负责本区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二级以上医院、7家卫生机构。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2356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255.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2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其他收入26336.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8137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8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项目支出101556.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

2017年财政拨款截转65751.96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3970.8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965.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科学技术支出815.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98.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185.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04%;节能环保支出1.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4.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965.3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83593.93万元增加72371.43万元,增长86%。其中:人员工资增加31361.9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6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变动,补发工资。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13.7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占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市建设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12213.79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485.66万元。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8008.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18.03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2.04万元增加565.9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9.4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41万元。6批次,28人。主要原因:参加市卫计委组织赴台交流学习。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7.1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0.68万元减少33.54万元。539批次,3077人。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接待规模和支出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601.4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1.36万元增加590.12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10辆,运行维护费113,551.59。主要原因我系统六家单位有“三公”经费批复,另潞河医院购置救护车4辆金额225.0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系统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641.73万元,比上年9247.33万元减少394.4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通州区卫生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99.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99.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99.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30475.8万元,其中:汽车178辆,5246.31万元;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57台,70316.2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指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7%,涉及金额1398.31万元。截至7月底已全部完成6个项目的评价工作。我委已完成评价工作的5个项目得分结果较好。其中:评定等级为“优秀”的项目2个;评定等级“良好”的项目4个,平均得分82.15分。

二、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零差率药品补助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概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京发【200619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意见》(京财社【20061981号)文件要求,为体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减轻百姓看病负担,缓解看病贵的现象,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品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对于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对药品零差率等项目予以补助。

根据以上要求,通州区于2009320日开始,对通州区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零差率药品按照其采购金额的15%进行补助,同时制定了《关于印发通州区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差率销售监管方案的通知》(通卫社管〔20092号)、后来又相继调整了两次方案分别为《关于印发通州区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流程及监管办法的通知》(通卫社管发〔20113号)和《通州区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方案》(通卫社管发〔20142号),2014版一直沿用至今。该项目主要由通州区卫计委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3分,其中,项目决策13.8分,项目管理28分,项目绩效48.5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由于卫生医药体制改革,原药品补贴政策在48日终止,该项目未做相应的绩效目标调整。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表述不准确,如:对于绩效目标超额完成322.3%的表述不准确。

3.未做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通州区社管中心未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缺少完成绩效目标的外部依据。

4.该项目可行性论证的科学性有待提升,应在进行项目论证及预算制定时考虑政策风险,应参考之前项目的政策评估意见。

()建议

1.政策调整影响项目执行时,应及时调整预算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满足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

2.在适当范围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满意度调查要充分,如在电脑上设定评价程序,以确切数据进行说明,了解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3.应进一步提升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全面性、科学性及规范性,提升对政策风险的敏感度。建议进行政策评估,留作后面类似政策参考。

4.建议进一步提升单位的绩效意识,并建立单位的绩效管理制度。从绩效目标设定、绩效信息搜集、绩效数据汇总、绩效评价报告等,梳理相关的业务流程和职责分工。在此基础上,提升单位的整体管理能力,使项目的执行从基于规划目标的论证及目标设定过程,到最后的项目评价过程形成闭环管理。

附件:2017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卫计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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