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副中心劳务用工管理的通知(通住建委发〔2017〕7号)
发布时间: 2018-06-28   文章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字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副中心建设工程领域的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推动劳务工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与副中心标准对接,有序推进劳务工人向建筑产业工人转化,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提升副中心劳务用工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因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停工期间的劳务费支付工作

为切实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大活动应急保障的相关要求,建设工程部分施工作业必须按规定停止。同时为减少上述因素可能导致的劳务队伍非正常流动,避免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参建各方应坚决保障停工期间劳务费的按期支付,确保副中心建设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地平稳推进。对此,建设单位应参照实际施工进度适时提前拨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应做好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停工期间的劳务费用支付发放工作,并保证专款专用;监理单位应配合上述两方做好款项拨付工作。

二、加强停工期间安全及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务工人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统筹规范劳务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改进培训方式,加大培训投入,扩大培训效果,围绕行业和项目需求有针对性、有实效性地开展专业培训和定向培训,开展技能大比武等活动,塑造和弘扬副中心建设工程领域的工匠精神,切实提升劳务工人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技能;二是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根据即将制定的《关于加强通州区建设工程劳务用工标准化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措施,如通过设立党建共建、项目联谊交流等方式,发动劳务工人进行自我管理,提高他们的归属感;通过组织电影进工地、设立流动图书馆、创建农民工夜校等方式,主动优化劳务工人参与文娱、体育活动的硬条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劳务工人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比赛活动,创造农民工参与文娱体育活动的软条件。

各单位要把提升劳务用工管理工作作为副中心建设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要研究制定符合自身项目实际的劳务用工管理方案,上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