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京财综指[2019]132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我单位修订了《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社会工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已通过区财政局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黄海月; 联系电话:69541056)
附件:1.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