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2017年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18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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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本市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2)负责监测本区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各类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4)承担规划本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区政府投资计划;按国家、本市及本区政府规定及权限审批、核准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5)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本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平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6)承担本区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组织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的价格调控政策,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定、调价方案;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照权限对本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进行管理;组织实施本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7)负责本区社会发展和国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8)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措施,参与编制本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提出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平衡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9)组织拟订电力、煤炭行业发展规划;承担电力、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北京市通州区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0)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属政府行政机关,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以下事业单位由发改委统一管理,无独立核算权限)。

(2)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属三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3)北京市通州区投融资服务中心,属区批规范事业单位。

(4)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属区批规范事业单位。

(5)北京市通州区政府投资代建服务中心,属区批规范事业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706.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04.08万元,用于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6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703.39万元,其他收入0.69万元。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0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6%;项目支出1851.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4%。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4.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7.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节能环保支出375.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住房保障支出116.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727.3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增加1363.64万元,增长99.9%。其中:

“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1306.6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06.63万元,增长22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京港澳洽谈会经费、第三方咨询机构战略合作经费、基础数据普查工作咨询费、评估审计及稽查检查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60.3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154.9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社保缴费增加以及职业年金年初未做预算。   

“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17年度决算5.3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7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75.3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9.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增加及补缴费用。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75.2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55.2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市级节能专项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5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16.3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4.76万元,主要原因是17年有新增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52.6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368.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 169.54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88.3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26.32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95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46万元减少3.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4.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4.4万元。主要原因:按上级单位临时要求,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共1人出国考察,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6.88万元减少6.88万元。主要原因: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58万元减少1.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58万元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维护支出减少。2017年实有公务用车4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169.5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11.04万元,其中:汽车4辆,207.62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无此情况。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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