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北京市名门基业装饰材料销售中心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未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特此公告。公告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
京通市监邑公告〔2024〕01号
2024年4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北京市名门基业装饰材料销售中心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北京市名门基业装饰材料销售中心销售的“豫康耀医用外科口罩”和“利康医用外科口罩”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当事人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未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我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特此公告。
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