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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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

始终秉持信息公开透明的理念,积极地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职责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本年度区城管执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其中行政处罚结果公示52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9、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区城管执法局持续围绕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规范、受理渠道畅通、专人专办机制完善、规范接待与答复标准提升等方面发力,稳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本年度区城管执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已按时答复。

(三)强化组织领导

区城管执法局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相关会议精神,严格遵循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的重要举措。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并由局办公室为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业务培训

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参加区政务和数据局组织的政策和业务能力培训。同时,加强与区级单位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培训和学习,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的审查程序、标准、责任,从内容准确性、格式规范性、保密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公开信息质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业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工作、轻信息公开的现象,主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不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在涉及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发布和更新的效率存在提升空间,公开内容的精细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业务部门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和责任感。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量。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政策法规、工作进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发布时效。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更新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5年度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jtz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