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发展改革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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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发展改革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流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主动公开”工作中,我委主要依托“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围绕项目审批、行政许可、部门动态等内容,经严格撰写、审核后进行公示。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我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及时处理公众通过当面、邮寄等渠道提交的申请,保障信息公开回复时间不超时、回复内容不泄密。2025年,我委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8条,办理依申请公开7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1

0

0

0

2

6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2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1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3

1

0

0

0

2

6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委积极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但还存在公示信息未对行政相对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进行隐匿化处理等问题,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隐患。

针对此类问题,我委在后续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职责,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在政务网站公开信息时对个人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等隐私信息以及是否涉及商业秘密信息等进行严格审查,切实保障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信息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我委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发展改革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